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p>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p>
投保单?/p>
保险单?/p>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p>
凡涉及本
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p>
第二?/p>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依法设立并登记
注册的企业,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p>
保险责任
第三?/p>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载明的地点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p>
储存等活动过程中?/p>
因意外事故造成其雇员或第三者的人身伤亡?/p>
且经县级以上安全生产?/p>
督管理部门认定为生产安全事故?/p>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p>
(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应由
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p>
(一)死亡赔偿金?/p>
(二)残疾赔偿金?/p>
第四?/p>
保险事故发生后,
被保险人或当地政府在组织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
因征用事
故发生企业以外的专业救援队伍及设备所发生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费用?/p>
保险人按?/p>
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p>
第五?/p>
发生保险事故后,
当地政府为查明事故原因及相关责任而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
专业机构(部门)进行检验(检测)
、勘查(勘探?/p>
、评估(评价?/p>
,并出具具备相应法定?/p>
力的报告所发生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p>
责任免除
第六?/p>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p>
(一)被保险人被政府有关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整顿期间擅自从?/p>
生产发生的事故,或被政府有关部门关闭后擅自恢复生产发生的事故?/p>
(二)被保险人从事与本保险合同载明的经营范围不符的任何活动发生的事故?/p>
(三)被保险人违法违规经营的?/p>
第七?/p>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p>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五)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p>
(六)地震、火山爆发、海啸、雷击、洪水、暴雨、台风、龙卷风、暴风、雪灾、雹
灾、冰凌、泥石流、崖崩、地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等自然灾害?/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