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p>
江苏电网统调发电机组辅助服务管理实施
办法(试行)
第一?/p>
总则
第一?/p>
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规范
江苏电网辅助服务管理,根据国家电监会《并网发电厂辅助
服务管理暂行办法?/p>
(电监市?/p>
[2006]43
号)和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结合江苏实际,制定本办法?/p>
第二?/p>
本办法所称辅助服务是指为维护电力系统的安
全稳定运行,保证电能质量,除正常电能生产、输送、使?/p>
外,由并网发电厂提供的辅助服务,包括:一次调频、自?/p>
发电控制?/p>
AGC
?/p>
、调峰、无功调节、自动电压控制(
AVC
?/p>
?/p>
旋转备用、热备用、黑启动等?/p>
第三?/p>
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电力调度管辖范围内已?/p>
入商业运营的并网公用发电机组。已进入商业运营的自备发
电厂以及市、县电力调度交易机构直接调度的并网发电厂?/p>
参照执行?/p>
第四?/p>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江苏省电力监管专员办公
室(以下简称省电监办)会同省经信委负责本办法的制定?/p>
实施,并监管辅助服务调用、考核及补偿等情况。电力调?/p>
交易机构依照本办法按照调度管辖范围具体实施辅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