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p>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队列动作?/p>
队列队形和队列指挥,
保持整齐?/p>
一和严格正规的队列生活,制定本条令?/p>
第二条本条令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单位,以及参训的预备役人员?/p>
本条令没有规定的队列生活事项?/p>
按照有关条令?/p>
条例和总部?/p>
军兵种制定的?/p>
章执行?/p>
第三条本条令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生活的准则和队列训练的基本依据?/p>
全体?/p>
人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令,加强队列训练,培养良好的军姿、严整的军容、过硬的
作风?/p>
严格的纪律性和协调一致的动作?/p>
促进军队正规化建设,
巩固和提高战?/p>
力?/p>
第四条本条令由各级首长和司令机关组织贯彻执行。首长和机关应当起表率作
用,并对部属执行本条令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p>
第五条队列纪?/p>
(
一
)
坚决执行命令,做到令行禁止;
(
?/p>
)
姿态端正,军容严整,精神振作,严肃认真?/p>
(
?/p>
)
按照规定的位置列队,集中精力听指挥,动作迅速、准确、协调一致;
(
?/p>
)
保持队列整齐,出列、入列应当报告并经允许?/p>
第二章队列指?/p>
第六条队列指挥位?/p>
指挥位置应当便于指挥和通视全体。通常是:停止间,在队列中央前;行进间?/p>
纵队时在左侧中央前,必要时在中央前,横队、并列纵队时在左侧前或者左侧,
必要时在右侧?/p>
(
右侧
)
或者左
(
?/p>
)
侧后
第七条队列指挥方?/p>
队列指挥通常用口令。行进间,动令除向左转走和齐步、正步互换时落在左脚?/p>
其他均落在右脚。变换指挥位置,通常用跑?/p>
(5
步以内用齐步
)
,进到预定的?/p>
置后,成立正姿势下达口令。纵队行进时,可以在行进间下达口令?/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