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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生产单位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通风
A
级:
1.
小煤井与矿井贯通造成通风系统紊乱的?/p>
B
级:
1.
巷道严重失修,进回风巷道断面不足而未及时处理的;
2.
高瓦斯矿井的每一个采区、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联合布置的
采区没有专用回风巷的?/p>
3.
采区进、回风巷道没有贯穿整个采区的长度和高度,一条上山、下山风?/p>
分为两段(或多段),其中一段为进风巷,另一段为回风巷的?/p>
4.
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
3
个(?/p>
3
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
5
个(?/p>
5
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p>
5.
采区变电所没有实现独立通风系统的?/p>
C
级:
1.
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随意停电停风;随意拆开风筒;风筒距离超过规
定;临时停风地点不立即撤人、断电;不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的?/p>
2.
通风系统中出现同时打开风门造成风流短路的;
3.
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或使?/p>
3
台(?/p>
3
台)
以上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
1
个掘进工作面供风的;
4.
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工作面不能实现
?/p>
双局扇、双电源、自动切换、自
动分?/p>
?/p>
的;
5.
通风系统不合理或工作地点风量不足的;
6.
巷道贯通未按规定编制贯通措施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