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油田公司高处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p>
总则
第一?/p>
为规范新疆油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处作业安全
管理,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Q/SY1236-2009
《高处作?/p>
安全管理规范?/p>
,特制定本规定?/p>
第二?/p>
本规定所指高处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上
(含
2m
)位置进行的作业,按规范设置有护栏的固定设备、平?/p>
除外?/p>
第三?/p>
公司实行高处作业许可。凡进行高处作业,必须办?/p>
高处作业许可?/p>
?/p>
高处作业许可式样见附件一。对于频繁的作业?/p>
进行了风险识别和控制,并有操作规程的,可不办理高处作业许
可证。如钻井作业、井下作业、更换路灯等
?/p>
第四?/p>
本规定适用于新疆油田公司所属单位生产?/p>
作业区域
的高处作业活动?/p>
第二?/p>
高处作业分级和许可审?/p>
第五?/p>
高处作业分为四级?/p>
第六?/p>
高度?/p>
2
?/p>
5m(
?/p>
2m)
,称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度?/p>
5
?/p>
15m(
?/p>
5m)
,称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度?/p>
15
?/p>
30m(
?/p>
15m)
?/p>
称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度在
30m(
?/p>
30m)
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
业?/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