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邑大学学生奖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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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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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修订)
第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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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p>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促进学生德?/p>
智、体全面发展,培养适应经济和社
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成为有理想?/p>
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根据《普?/p>
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p>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华侨、港澳同胞捐赠奖励基金的情况,特?/p>
定本规定?/p>
第二?/p>
本条例适用于在校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生和研究生?/p>
第三?/p>
学校对学生的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p>
第四?/p>
各项奖励的评选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p>
第二?/p>
评奖机构
第五?/p>
五邑大学学生处在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的指导下?/p>
以及社会捐资机构的协?/p>
下,负责全校各类奖励项目的评审工作以及对院(系)评奖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p>
第六?/p>
各学院设立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
负责本院学生奖励评审工作?/p>
院学生综?/p>
测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包括各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p>
、辅导员老师、班导师
和学生代表?/p>
第三?/p>
奖项的设?/p>
第七?/p>
奖励项目的设?/p>
(一)国家(政府)设立的奖励项目
1.
国家奖学?/p>
2.
国家励志奖学?/p>
3.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p>
(二)学校设立的奖励项目
1.
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金?/p>
2.
优秀新生特等奖学?/p>
3.
优秀学生干部?/p>
4.
优秀毕业生奖
5.
优秀学生干部(毕业生)奖
6.
大叶大学暑期学生研修班奖学金
(三)社会机构捐赠设立的奖励项目
1.
吕志和优秀新生奖学?/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