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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村级干部职务犯罪
——以马山县危房改造中村级干部受贿案为ä¾?/p>
一、引言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推进,广大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经济得到进一æ?/p>
发展,农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民收入逐年提高,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æ�?/p>
级干部职务犯罪,已经成为当前阻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村级干部在实施退è€?/p>
还林、扶贫开发、危房改造、能繁母猪补贴等涉及惠农资金项目之时,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犯罪,
严重影响了党在农村政权的形象,影响了农村的社会和谐稳定ã€?/p>
马山县就曾经发生过多起村级干部职务犯罪的案件,特别是在危房改造过程中,时有案件发
生。作为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马山县是中央危房改造政策的受惠县之一,但在农村危æˆ?/p>
改造项目中,却发生了多起村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致使危房改造工程大打折扣,农民得不到真
正的实惠,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其中比较典型的有马山县金钗镇乐江村村委主任张应
等人受贿案,加方乡龙头村、龙头村、龙岗村、龙开村村级干部在协助政府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补
助款过程中发生的受贿案等。这些案件已经不仅是个案,而是具有普遍性。前全国政协主席李瑞
环同志就曾经说过ï¼?/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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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复出现的问é¢?/p>
,
要从规律性上找原因;
普遍出现的问é¢?/p>
,
要从制度上找原因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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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发案件必然有其规律性原因,正确分析其原因,掌握其发生的规律,在今后实施涉及惠农资金
项目工作时,清晰地理清工作思路,周密部署安排工作,防范村级干部职务犯罪,做到防患于æœ?/p>
然,这样才能使党的优惠政策真正惠及民生,使农村经济发展更加稳定,社会更加和谐,使党在
农村的执政基础更加殷实ã€?/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