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p>
2011
?/p>
95
?/p>
各省?/p>
自治区?/p>
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p>
有关中央企业?/p>
为深入贯彻落?/p>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
(国?/p>
?/p>
2010
?/p>
23
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
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p>
2008
?/p>
26
号)精神,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指导安全监管部门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在综?/p>
考虑
2002
年以来国内发生的化学品事故情况、国内化学品生产情况、国内外?/p>
点监管化学品品种?/p>
化学品固有危险特性和近四十年来国内外重特大化学品事故
等因素的基础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对现行《危险化学品名录》中?/p>
3800
余种危险化学品进行了筛选,编制了《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p>
(见?/p>
件,以下简称《名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p>
一?/p>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
《名录?/p>
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在温?/p>
20
?/p>
和标准大气压
101.3kPa
条件下属于以下类别的危险化学品:
1.
易燃气体类别
1
(爆炸下限≤
13%
或爆炸极限范围≥
12%
的气体)?/p>
2.
易燃液体类别
1
(闭杯闪?/p>
<23
℃并初沸点≤
35
℃的液体);
3.
自燃液体类别
1
(与空气接触不到
5
分钟便燃烧的液体);
4.
自燃固体类别
1
(与空气接触不到
5
分钟便燃烧的固体);
5.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类?/p>
1
(在环境温度下与水剧烈反应所产生的气
体通常显示自燃的倾向?/p>
或释放易燃气体的速度等于或大于每公斤物质在任?/p>
1
分钟内释?/p>
10
升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
6.
三光气等光气类化学品?/p>
二?/p>
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p>
储存装置?/p>
原则上须由具有甲级资
质的化工行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