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管理办法11.21

附件1

审计工作底稿 被审计单位名称 审计事项 会计期间 审计人员 结论或者审计查出问题摘要及其依据 被审计单位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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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承 诺 书

法务审计处:

根据审计通知的要求,我单位向审计组提供了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并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按照要求向审计组提供的相关资料及会计信息是真实、完整的。

(二)无其他未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账外财务会计资料和账外资产。

法定代表人(签名):

承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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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得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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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对于违反上述纪律者,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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