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全国和全省卫生与健康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X政办发〔X〕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我县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大和X届X中、X中、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探索建立适应我县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为目的,与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相衔接,积极稳妥开展试点,进一步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进行分配,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实现公立医院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原则。适应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求,与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人事管理、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以及推进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改革相衔接,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加强宏观调控和有效监管,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秩序。

(二)坚持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适应行业

特点,坚持中西医并重,把知识、技术、劳务、管理等生产要素纳入收入分配体系,完善公立医院内部分配体制机制,合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三)坚持水平调整和结构调整相结合的原则。突出医务人员的主体地位,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在保持现有水平的基础上,实现一定幅度的增长。妥善处理医务人员与医院其他人员,以及不同专业人员之间的薪酬关系,妥善处理不同等级、不同类型公立医院之间的薪酬关系。

(四)坚持动态调整与合理预期相结合的原则。在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支出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和医疗卫生事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

三、实施范围

县级公立医院。包括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 四、改革内容

(一)优化公立医院薪酬结构

按照公立医院公益性定位、工作特点和本地实际,以及不同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和医、护、技、药、管等不同岗位职责要求,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结构。在现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不变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护士提高10%及国家规定的岗位津贴、暂时保留的改革性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审批。提高绩效工资在个人收入

中的占比,其中绩效工资中用于激励的比例,调整为不低于绩效工资总量的60%。注重对医务人员长期激励,对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等可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模式。

(二)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

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县人社、财政部门根据医院收入水平、工作量、服务质量、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成本控制、绩效考核结果,结合当地经济发展、财政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和提高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原则上控制在同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的3倍。

(三)推进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改革

1.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根据公立医院考核评价结果、个人履职情况、职工满意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薪酬水平。根据医院的规模、级别等因素,县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薪酬水平控制在3倍,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主要负责人的薪酬水平控制在2.5倍。全面推行院长年薪制,院长年薪由基本年薪(包括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年度绩效构成。基本年薪按月发放,年度绩效依据考核评价结果、个人履职情况、职工满意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年度绩效发放金额并一次性兑付。院长在人大、政协及其他机构兼职的,在国家规定的政策范围内,选择一种工资形式,不能重复领取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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