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修订稿)》修改说明

《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修订稿)》修改说明

一、修改工作的基本过程

2005年5月,教育部成立义务教育阶段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修订工作组,启动修改工作.修订工作组首先到实验区进行实地调研,通过问卷、听课和访谈等方式,听取第一线教师的意见;之后,针对课程标准的框架、设计理念、课程目标、内容标准、实施建议等部分,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与研究,完成修改初稿.2006年6月至9月,向全国30多位专家、学者和第一线教师寄发修改稿的初稿和征求意见表,邀请几位中科院院士和数学家座谈,征求对修改稿的意见.在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工作组对修改初稿又进行了认真修改,形成《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修订稿)》.

二、修改课程标准的基本原则

修改组确定的《标准》修改的基本原则和思路是:修改的基础是课程改革4年的实践和调查研究的结果;修改应稳步进行,使得《标准》更加准确、规范、明了、全面;增强可操作性,更适合于教材编写、教师教学、学习评价.明确修改过程中要进一步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一是关注过程和结果的关系;二是学生自主学习和教师讲授的关系;三是合情推理和演绎推理的关系;四是生活情境和知识系统性的关系.

三、修改的主要方面 1.体例与结构的调整

本次修改,在保持原课程标准基本结构不变的基础上,经充分讨论.在结构上有两处调整.

一是前言内容做了较大的调整.在前言重点阐述了《标准》的指导思想、意义

与功能.明确了《标准》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型人才为依据.明确了《标准》的意义和功能.在前言中指出,“《标准》提出的数学课程理念和目标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课程与教学具有指导作用,所规定的课程目标和内容标准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一个学生应当达到的基本要求.《标准》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

二是将课程目标中的关键术语的解释和所有比较完整的案例统一放在附录中,案例进行统一编号,便于查找和使用.这样大大减少了《标准》正文的篇幅. 2.基本理念的修改

一是阐述了数学意义与性质,数学教育的作用和义务教育阶段数学课程的创新特征.例如,对于什么是“数学”?将原来“数学是人们对客观世界定性把握和定量刻画、逐渐抽象概括、形成方法和理论,并进行广泛应用的过程.”改为“数学是研究数量关系和空间形式的科学.数学与人类的活动息息相关.……数学教育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要使学生掌握现代生活和学习中所需要的数学知识技能,另一方面要发挥数学在培养人的逻辑推理和创新思维方面的功能.……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课程具有公共基础的地位,课程设计要适应学生未来生活、工作和学习的需要,使学生掌握必需的数学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发展学生抽象思维和推理能力,培养学生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并使学生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都得到发展.

二是对基本理念的表述做了一些修改.

《标准》提出的基本理念总体上反映了基础教育改革的方向,对个别表述的方式进行了修改.如将原来“人人学有价值的数学,人人获得必需的数学,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改为“人人都能获得良好的数学教育,不同的人在数

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

将原来的第3、4两条合并成一条,整体上阐述数学教学过程的特征,“教学活动是师生积极参与、交往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有效的数学教学活动是学生学与教师教的统一,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体,教师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数学教学活动应激发学生兴趣,调动学生积极性,引发学生的数学思考,鼓励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要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数学学习习惯,掌握有效的数学学习方法”.

3.设计思路的修改

《标准》中设计思路表述的不够清晰,修改稿对设计思路做了较大的修改.主要是对四个方面的课程内容“数与代数”, “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综合与实践”做了明确的阐述.将“空间与图形”改为“图形与几何”.确立了“数感”、“符号意识”等七个义务教育阶段数学教育的关键词,并给出描述. 4.学生培养目标的修改

学生的培养目标在具体表述上做了修改,在几年实验研究的基础上,对于课程改革倡导的使学生经历数学学习过程,学会数学思考等方面的经验进行了概括,归纳出基本思想和基本活动经验.在“双基”的基础上,提出了“四基”:即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和基本活动经验;对于问题解决能力方面,在原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的能力. 5.具体内容和表述方式的修改

对于三个学段的具体内容进行了适当调整.对“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和“综合与实践”四个领域的内容进行了适当的修改.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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