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围绕提升质量核心任务 实现人才培养工作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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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在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清华大学百年校庆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的过程中,紧紧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这一核心任务,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在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改革、通识教育改革、大学生创新教育等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实施“四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多科性大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新模式
“四跨”人才培养模式即以双专业双学位模式、国内名校交流制度、国外名校交流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跨专业、跨学科/学位、跨学校、跨国家的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四跨” 人才培养模式以促进大学生形成复合型知识结构和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要求,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变共性培养为共性与个性培养相统一的培养模式,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推行双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模式,建立特色鲜明的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
双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模式是本科生在修读入学专业的同时,修读第二专业第二学位,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毕业时取得两个专业的毕业证书和两个(或相应)学位证书的培养模式。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模式要实现的质量标准是,使第二专业第二学位达到与第一专业第一学位相同的培养规格。作为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的多科性大学,法学专业学生可以通过修读诸如经济学或工商管理等法学以外其他,形成一种“法+X”模式,法学以外专业学生可以通过修读法学专业或者其他专业,形成另一种“X +法”或“X + X”的模式,从而实现了1加1大于2的学科知识融合和渗透。双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模式突出体现复合型人才培养的要求,给学生们提供了开阔的知识视野和竞争意识,增强了学生们的自主学习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有效提升了人才培养的质量。
(二)实施国内名校交流交换培养模式,进一步拓宽人才培养渠道
自2005年开始,学校先后与山东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吉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等7所高校签订了本科生合作培养协议。每学期派出一定数量的学生到合作高校学习,同时接收合作学校的学生到我校学习,进行交换培养。目前本科生交换交流培养每学年保持在300余人。国内名校交换交流培养模式是中国政法大学拓宽人才培养渠道、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一种新尝试。通过实施国内名校交换交流培养模式强化了学生在不同环境下的学习适应能力,有助于学生在国内名校优质学科资源中自主学习,有力的推动了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三)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培养学生的国际意识、国际视野与国际竞争能力
近年来,学校大力推动国际化发展战略,与英国牛津大学、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德国科隆大学等几十所国外名校签订了本科生合作交流协议,每年均派学生赴英国、美国、加拿大、韩国、日本、俄罗斯、新西兰、埃及等国家以及我国港澳台地区名校交流学习。国境外名校交流交流培养模式的开展,为学生成长成才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大大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国际竞争力。
二、以提高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为核心,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
法学专业是我校的优势与特色。2010年,我校“高级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体制改革项目”(以下简称“试点项目”)被确定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在推进“试点项目”的过程中,学校深刻剖析当前我国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树立主动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主动服务实务部门人才需求的人才培养观念,以提升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提高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为重点,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课程体系、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以及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学校将法学教育定位于法律职业教育,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于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高级法律职业人才,整合法学本科教育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实施六年两阶段“4+2”融贯式培养:将第一阶段规定为四年的基础学习阶段、第二阶段规定为两年的应用学习阶段。基础学习阶段包括通识教育与专业基础教育,其中专业基础教育强调法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教育与法学方法、法律思维、法律语言、法律推理能力教育相结合,加大培养方案中案例课程、研讨课程的比例,在教学过程中全面推广使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在两年制的应用学习阶段,设置固定化实习环节以及实习后职业预备阶段课程。增加现行模式缺乏的知识应用、职业技能和职业伦理训练。 (二)优化课程体系
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的核心课程,借鉴国外著名大学开展案例教学的成功经验,为实践性较强的基础课程对应设置相应案例研习课程作为必修课程,通过强化案例教学提升学生以法律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在专业选修课程体系中,设立独立的研讨课科组,由教师组织学生围绕固定主题进行专门研讨,通过训练学生收集信息、整理信息、分析信息和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学术思辩能力。
(三)强化实践教学环节
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是提升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尤其是提升学生法学实践能力的核心环节。学校以培养学生基础性法律实务技能,在实践中增强学生的职业道德意识与社会责任感为主要目标,在实践教学环节进行了系统的制度创新与改革。
在专业实习的工作机制方面,探索建立“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主要措施包括:高校与实务部门共建人才培养基地,高校与实务部门共建课程体系;聘请实务部门工作人担任专业实习导师;实务部门专业实习导师与校内专职教师联合承担教学任务;实务部门专业实习导师与与校内专职教师联合承担学生专业实习考核工作。
在专业实习的教学内容方面,探索实施“分站式”专业实习模式:设置专业实习必修课课组,根据典型法律职业设置专业实习站点,学生根据自身的兴趣、就业方向在以下专业实习课程中选择参加两站进行专业实习。
“试点项目” 专业实习课程体系
序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学期
应修学分
1 2 3 4 人民法院实习(含审判实务课程) 人民检察院实习课程(含检察实务课) 律师事务所实习课程(含律师实务课程) 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组织实习 180 180 180 90 10 10 10 5 9/10 9/10 9/10 5 20 在专业实行的组织实施方面,探索“练学交替” 的运行方式。专业实习课程教学内容由实务技能理论课程讲授与业务实践两部分组成,将专业实习业务实践划分为若干阶段,每阶段业务实践对应一次理论课程讲授,在遵循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所需的渐进性、反复性规律的同时加强对专业实习的过程控制。 学校还大力加强“法律诊所教育”,目前共开设环境法、行政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青少年越轨等五个法律诊所课程,形成了规范系统的诊所教学管理模式。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学校确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教育“三融入、两结合”工作模式。所谓“三融入”模式,即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融入到法学专业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素质教育;所谓“两结合”模式,即在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教育的过程中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结合。“三融入、两结合”模式系统的地整合了学校的教学资源,将社会主义法治理教育贯穿于大学教育的全过程,突出了其作为一种“理念教育”基础性与导向性作用,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三、创新“有灵魂”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教育规划刚要将坚持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作为战略主题。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刚要精神,学校于2010年开始进行第二轮通识教育改革,明确提出实施“有灵魂”的通识教育,以“培养学生人文底蕴和人文情怀、引导学生关心社会和深刻认识社会、使学生受到良好的法治精神和科学精神的熏陶”作为了学校通识教育的目标。所谓 “有灵魂” 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就是把通识教育提升到打造“文明熔炉”的高度,设置《中华文明通论》与《西方文明通论》两门少而精的共同必修课作为通识教育的核心;以“人文素质类”、“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三类13门通识主干课程为支撑;以190门一般通识选修课程为必要的拓展、生发与补充的科学、丰满的通识课程体系。 《中华文明通论》与《西方文明通论》两门通识核心课程是通识教育的灵魂,课程以文明为线索,形成学生人文素养的逻辑主线,使学生在进入具体知识的学习之前,对自身所生活的世界有一个宏观的把握。两门课程在建设过程中坚持“汇粹京城名师,打造法大品牌”的思路。课程教学团队约一半的师资从校内聘请,都是各院的名师,另一半在北京市其它名校聘请,几乎都是一流的学者和教师,还尽可能从国外聘请部分学者登上我们的课堂。一大批优秀的学者加入到教学团队中,对激发学生兴趣、引导学生学会正确的思维方式和养成良好学习习惯、确立正确的价值观等方面产生了明显的效果。2010年《西方文明通论》教学团队被评为北京市级优秀教学团队。 在强化《中华文明通论》、《西方文明通论》在我校通识教育课程体系中的核心与基础性地位的同时,打造了《中外文学名著导读》、《艺术修养与艺术鉴赏》、《当代中国社会》、《自然科学史》等13门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