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庄子的生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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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庄子的生死观

作者:况晓慢

来源:《河北大学学报·社科版》2016年第06期

摘要:以“生死一体”与“安之若命”两个截然相反的命题为出发点,探索庄子对待生死的态度。庄子在“无为而为”的自觉意识中将生命历程的个体体验塑造成一个中心圆的世界,生和死是起点和终点的重合,死生成为一体。安之若命是生命得以延续、实现生命之自然价值的无可奈何之举,其最终目的是突破生死而得“道”,超越自我达到无待,实现逍遥的精神价值。 关键词:生死;命;自然;逍遥

关于庄子生死观的研究,前人已经做了很多探索,单本著作、硕士论文和单篇论文都很多,这里就不再一一赘述,本文以庄子生命哲学中个体生命研究为中心,试图以这个中心点向外发散,探寻庄子生命哲学的真谛。庄子生命哲学架构了个体与自然之本我、人性之自我以及神性之超我之间的关系,在“无为而为”的自觉意识中为读者塑造了一个中心圆的世界,以“生”为起点,经历生命历程的跋涉,以“死”为归宿,起点与归宿在庄子生命哲学中重合。“以卮言为曼衍,以重言为真,以寓言为广”,立论破论、再立再破,循环往复、不断重言;看似“谬悠之说,荒唐之言,无端崖之辞”,实则严肃又认真的告诉世人要认识生命之有限和可贵,保全生命,养生尽年,意在实现个体生命之自然价值;在超越个体之外的广莫之野中无待逍遥,旨在达到精神之绝对自由。 一、生之可贵与死之安然

庄子从自然万物的“本”出发,关照生命个体的生死存亡,期望消解人们心中对死的抗拒。在庄子看来,生与死是生命的两个自然而然的状态,是一个由原点到原点的过程。 (一)生之可贵

关于“生”,徐复观先生认为,“生之本义为‘象草木生出土上’,故作动词用则为自无出有之出生,作名词用则为出生以后之生命”。从这两个意义上来看,“生”无疑是包含着主体与运动之过程的,庄子在其作品中既描述了无数个“生”的个体,展现了“生”之状态,体现了他的重生理念。《逍遥游》云:“今夫嫠牛,其大若垂天之云。此能为大矣,而不能执鼠。今子有大树,患其无用,何不树之于无何有之乡,广莫之野,彷徨乎无为其侧,逍遥乎寝卧其下。”嫠牛“大若垂天之云”,不能执鼠,所以无用,而无用才使其生命得以保存;大树虽无用,却可以树之于无何有之乡,广莫之野,免遭斤斧,正所谓“不夭斤斧,物无害者,无所可用,安所困苦哉!”生命之“生”是可贵且有限的,能够因无用而葆身尽年,这使得生命可以延续而显得可贵。同样,弟子以为美、师父认为无用的栎社树“以为舟则沉,以为棺椁则速腐,以为器则速毁,以为门户则液瞒,以为柱则蠹,是不材之木也”。因为其“无可所用,故能若是之寿”,从而使生命得以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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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对“生”的重视又体现在如何养生之论中。“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已而为知者,殆而已矣!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生”之有涯与“知”之无涯对比而言,自然是有限与无限的较量,这本身就是不可能平衡的较量,而这种不平衡,恰恰是对“生”的万分重视。庄子认为,以“生”之“有涯”努力靠近“知”之“无涯”,唯一的方式就是“缘督以为经”。关于“督”之解释,《庄子岐解》中列了五种说法:中也、迫也、总摄也、虚也、下也。综合来看,“中也”最接近庄子意旨。郭象说:“顺中以为常也。”对于郭象此说,储伯秀做了进一步的解释:“郭氏以‘中’释‘督’,而不明所以,后得虚斋(赵以夫)印证切当。盖人身皆有督脉循脊之中贯彻上下,复有壬脉为之配,乃命本所系,非精于善生,罕能究生。”缘督以为经则不偏离中道,藏有刃之刀于有问之节,故而才能养身养性。这是庄子对生之个体肉身的保养方法,也是庄子对生之偶然的珍视。但庄子虽养生却不贪生,庄子对“生”之“物化”而归于自然的终极目标是“得其天年而不中道夭”,使生命得以尽年,但不主张“益生”,“吾所谓无情者,言人之不以好恶内伤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 (二)死之安然

全生不益生,这是庄子养生理论之法则,也是庄子对待“生”之个体的态度,说明庄子并非对个体之生恋恋不舍,能够坦然面对死。庄子承认,自然之个体都是要死的,这是谁也不可逃避的必然,而这种必然在庄子的生命体验中是无可奈何的,需要超越生,达到死的安然。 庄子《逍遥游》说:“楚之南有冥灵者,以五百岁为春,五百岁为秋;上古有大椿者,以八千岁为春,八千岁为秋。而彭祖乃今以久特闻,众人匹之,不亦悲乎!”这里以众人、彭祖和椿菌之生命短长进行比较和辩说,实是对“生”之有涯与“死”之必然的唏嘘嗟叹。郭象和成玄英对这一段的理解大致相近。郭注说:“夫年知不相及,若此悬也。比于众人之所悲,亦可悲矣。而众人未尝悲此者,以其性各有极也。苟知其极,则毫分不可相跂,天下又何所悲乎哉!夫物未尝以大欲小,而必以小羡大,各有定分,非羡欲所及,则羡欲之类可以绝矣。夫悲生于累,累绝则悲去,悲去而性命不安者,未之有也。”此说肯定了生命短长带来的“悲”,将“悲”归为“生于累”,这是符合庄子本意的。庄子认为,“与物相认相靡,其行尽如驰而莫之能止,不亦悲乎!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茶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可不哀邪!”徒劳的人世挣扎是无用的,是令人既悲且哀的。成玄英疏则更进一步说,“世人比匹彭祖,深可悲伤。而不悲者,为彭祖禀性遐寿,非我气类,置之言外,不敢嗟伤。故知生也有涯,岂唯彭祖去已一毫不可企及于是均椿菌,混彭殇,各止其分,而性命安矣”。这里进一步说明“悲”从何起,即世人与彭祖之生命短长有别,却又无可逃避,劝解世人要“各止其分”,以使性命得安。

再者,庄子的无为而为也是对生命短暂的珍视和对死亦不可逃的悲怆的消极逃避。中国历史在战国中晚期进入一个变革纷乱的时代,处于从封建王朝的过渡与转型时期。“战国时期兼并战争比春秋时更为激烈和频繁,规模也更大。……春秋时的大战,有时数日即告结束,战国时则短者要数月,长者可以‘旷日持久数岁’。作战双方都要求消灭对方实力,因此一次战役中被斩首的士兵是数万或数十万”。政治的大动荡带来了社会的大混乱,社会处于剧烈的动荡之中。庄子体会了当世人们生活之艰难与困苦,更认识到战争给社会各阶层带来的混乱和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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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如夜旦之常,面对乱世离难、生死旦夕的社会现实,生命终究要归于死寂,谁都无法摆脱这种乱离与苦难,对世人而言,这何尝不是一种极致的凄苦和悲凉?但庄子想要阐说的是生死不过是生命的两种呈现形式,并无本质区别,要人们珍惜生之可贵,也安然面对死。 二、生死一体与安之若命

对于生之个体而言,安之若命是无可奈何之举,那么个体生命又该如何生存?庄子给出了两种看似矛盾的生死态度,即生死一体与安之若命。 (一)生死一体

《齐物论》中说,“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又说道:“物故有所然,物故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故为是举建与楹,厉与西施,恢诡诵怪,道通为一。”可见,在庄子生命哲学中,“生死”为自然万物的两个形态,“道通为一”的自然法则是他所奉行的,“生”和“死”在“道”这一法则下自然转换,自然“物化”,这才是自然运转的本然状态。个体生命同样也是自然万物的显现形式之一,个体生命的“生”和“死”也是两种不同的显现形式而已。所以,庄子说,以“道通为一”的法则来指导,那么“方生方死、方死方生”仅仅是自然万物中的渺小的瞬间物化而已,并无什么因由结果,即便是圣人,也要遵循这样的自然法则。世人不必去追寻因果是非,“倏然而往,倏然而来而已矣。不忘其所始,不求其所终”。这就拆解了世人心中对生之渴望以及对死之戒备,把人们对生死存在的神秘化作自然万物存在般的普遍,消解人们心中对生命轮回以及死之恐惧。

除了“齐生死”,庄子也说到“死生亦大”的观点。常季日:“彼兀者也,而王先生,其与庸亦远矣。若然者,其用心也独若之何?”仲尼日:“死生亦大矣,而不得与之变,虽天地覆坠,亦将不与之遗。审乎无假而不与物迁,命物之化而守其宗也。”“死生”虽事大,然得道之人王骀“顺世而为”、超越世俗万物,超越个体生命的生死,不为之所动,即便天地崩塌,也不能改变他的意志,因为他明白个体生命要想超越一切而达“道”,是不能凭借任何外物的,故“命物之化而守其宗”。

另外,还提到“以死生为一条”之说。老聃日:“胡不直使彼以生死为一条,以可不可为一贯者,解其桎梏,其可乎?”无趾日:“天刑之,安可解!”“以死生为一条”即以死生为一个整体,不作区分,从而解除人对生死桎梏的理解。世人若能理解生死只是自然生命的两种形态,就不会被苑囿束缚,能够解开桎梏,得以解脱。《天地》篇云:“万物一府,死生同状。”《天道》篇则说:“其生也天行,其死也物化。”在庄子看来,死亡是个体生命之回归,“福轻乎羽,莫知之哉;祸重乎地,莫知之避”。庄子要世人明白,死亡是自然之物我关系的一部分,是生命之自然价值体现,世人不必急于求生,也不必因为死之将至而内心戚戚然,消解世人内心对死亡之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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