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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陕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领导
指导性文件之决定
【导语】公共基础知识考察的范围较广,主要包括:政治、法律、科技、管理、人文和公文写作等等,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领导指导性文件之决定。
一、决定
领导指导性文件的一种,用于对重要事项和重大行动作出安排。 二、决定常见形式
决定在实践中具有比较广泛的具体用途,正文的组成也存在很大的差异,常见的组成形式有这样几种:
第一种最简洁,通常只有一个自然段,几句话。主要包括的内容是:谁,于何处,根据或为了什么,确定采取什么行动或措施。确定召开会议、人事任免、设立机构、参加或脱离组织的决定,以及一部分履行法定审定批准程序的决定常采用这种形式。
第二种比第一种稍复杂一些,主要有这样一些内容:目的或根据;对所针对事物或问题性质的分析、评价;有关措施(实施的对象、范围、方法、注意事项等)。用于表彰或处分,命名,撤销有关议案或其他公文,以及赋予、剥夺、免除有关对象的权利义务、能力的决定常采用这种形式。
第三种形式则更复杂一些,主要组成部分有:根据、目的、意义或原因;分条列项陈述有关措施的具体内容,必要时在各条项上附加小标题,以概括揭示各自的主要内容。这部分内容通常要写出:措施的性质、种类以及实施的时间空间和人员范围、步骤、方法、条件、组织领导保障、政治思想保障、与其他措施的关系、有关的政策界限、执行要求等。用于确定实施重要政策的决定常采用这种形式。
第四种形式适用于确定并表明原则立场的决定。其特点是除了以简要文字表明自己的立场、观点之外,还有较多的议论、推理方面的文字,以讲清道理,驳斥错误观点。
文章来源: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a.zgjsk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