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应知应会及宣传标语

附件1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应知应会

一、什么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大薄弱学校投入,全面提升教师整体素质,缩小学校、城乡、区域间教育发展水平的差距,提升办学水平,办好每一所学校,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健康成长。

二、什么是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达到自治区平均水平,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完成,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基本建立,全面实施教师和校长定期交流制度,义务教育学校班额达到自治区标准要求,区域间学校择校生得到进一步控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得到全面保障,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80%以上。

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义是什么?

2011年,我国全面普及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从根本上解决了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的问题,为提高全体国民素质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还存在明显差距,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高质量教育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提升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努力实现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上好学”,对于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解决义务教育深层次矛盾、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提升国民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教育公平为导向,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推动县级政府切实履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法定职责为核心,逐步消除县域内城乡之间、校际之间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存在的差异,努力适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均衡、优质义务教育的迫切需求,真正把义务教育工作的重点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关心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五、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作用是什么?

一是强化政府责任。明确督导评估对象是地方各级政府,地方政府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第一责任人”。督促政府切实履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中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

二是注重实效。评估认定以结果性评估为主,即以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际间差距的评估为重点。同时,评估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情况,促进县级政府积极均衡配置义务教育学校资源。

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把行政性评估与广大群众的实际感受结合起来,将公众评价作为评估的重要参考。努力缩小校际间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回应社会关切。

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的依据是什么?

1.法律依据:2006年6月修订并于2006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指标数据认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

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定的主要内容和标准是什么?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门槛、二项内容、一个参考。

一个门槛(基本办学标准评估)。在对一个县进行评估认定前,要对其所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达到本省基本办学标准进行评估。达到这一条件的县,才有资格接受均衡督导评估认定。

二项内容(均衡督导评估认定的核心内容)。一是对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差异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来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达到基本均衡评估的标准为:小学综合差异系数低于0.65,初中综合差异系数低于0.55。二是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是通过“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管理与质量”四个方面的18项指标来进行,每个指标赋一定分值,总分为100分;达到85分以上的县方可视为达到此项评估的要求。

一个参考。指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满意度,作为评估、认定一个县是否实现基本均衡的重要参考依据。满意度达85%以上为满意。

八、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包括哪些类型学校? 包括县域内的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的初中部(不含小学教学点、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民办学校)。

九、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评估认定的程序有哪些?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程序,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即县级自评、市级复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具体实施:县级自评达到要求的,报市级复核后,向省级提出评估申请。省级教育督导机构对申请评估的县进行督导评估,评估前向社会公告,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通过省级督导评估的县,由省级将有关材料报送国务院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