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民政部门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中的任务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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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民政部门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中的任务和作用

作者:郑远长

来源:《慈善》2008年第06期

根据2008年7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62号)确定的民政部新的“三定”方案,把“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明确为民政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并设立“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具体承担此项工作。

这是中央政府第一次把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列入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三定”方案中,并明确由民政部门负责慈善事业发展的有关任务,对于我国慈善事业来说是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慈善事业开始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这不仅要求民政部需要制定明确的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和具体计划,也是整个民政系统的新任务和新要求,需要整个民政系统及时领会和把握中央的要求和重托,从机构、人员和工作安排等方面予以落实。

尽管各级民政部门在前些年或多或少参与和承担了慈善工作任务,但民政部门如何系统地落实新承担的职责和任务,是当前急需要研究讨论并加以明确的大事,其核心就是要回答民政部门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中“做什么”和“怎么做”的问题。

“做什么”是我们需要回答的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问题,包含了民政部门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中的目标、任务、规划和原则等一系列具体内容,决定了民政部门在这项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直接关系到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方向和速度,也决定了民政部门与各类慈善组织的工作关系和工作方式。

在回答这个重要问题之前,首先有必要简要回顾一下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央关于慈善事业的一系列精神,以便明确慈善事业在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及社会建设中的定位和作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将发展慈善事业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提出要“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更加具体地要求“支持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发展慈善事业,完善社会捐赠免税减税政策”。党的十七大再次强调要发展慈善事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指出“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这一系列要求充分显示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发展慈善事业的重视,同时也为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其次,有必要认清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现状和所处的历史阶段。这是下一步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基点,也是回答民政部门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中“做什么”的基础。作者认为,现阶段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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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慈善事业既处于一个加快发展的时期,也处于从传统的帮困互助模式向现代慈善事业过渡的阶段。由于我国现代慈善事业刚刚起步,慈善事业发展水平还落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

同时,有必要认清当前政府部门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中是“缺位”还是“越位”的问题。刚刚谈到,我国慈善事业还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包括全社会的现代慈善意识不强,社会慈善捐赠总量不高,慈善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健全,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基层慈善组织缺乏,政府服务力度较低等一系列矛盾和问题。长期的实践已经证明,单靠社会引导是难以推进慈善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当前政府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方面不是“越位”,而是严重“缺位”。民政部门作为承担慈善事业发展的政府机构,必须尽快明确工作任务,增加人员和资金投入,勤奋工作,才能使慈善事业真正发挥社会保障和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作用。 根据以上的分析和讨论,作者认为,在新的发展阶段民政部门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加快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一是加大宣传和教育,提高全社会慈善意识。要把现代慈善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作为一个长期的任务,与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建立紧密的工作关系,积极介绍慈善政策、措施和做法,宣传国际社会在慈善工作的通行做法和经验,提高全社会的慈善意识,创造了解慈善知识和政策的社会环境。要通过表彰先进和典型,激励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慈善事业的良好氛围,同时树立民政部门引导和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良好形象。

二是完善政策法规,创造支持慈善事业良性发展环境。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出发,积极向本级党委、政府献言献策,推动党委和政府把发展慈善事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协调财政、税务等部门出台和落实捐赠税前扣除的具体办法,为慈善捐赠工作的开展提供明确的操作规范。要加强社会募捐管理,规范社会募捐活动,指导相关慈善组织依法、有序、规范地开展活动。要提出慈善事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对当地慈善事业发展做出具体的工作规划。

三是做好信息协调和沟通?熏为当地搭建慈善信息服务平台。我们将推动建立国家慈善信息服务平台,各级也要尽快建立慈善捐助数据的统计系统,通过对慈善捐助信息的及时掌握和沟通,激活民政系统的慈善行政职能,使每个地方的民政部门把慈善捐赠纳入行政管理的范围,使县以上每个地方建立起“数”的概念,并以此制定工作计划与目标。

四是组织实施应急救助项目,真正发挥慈善在应急帮困中的积极作用。各级民政部门要大力发展基层的慈善组织,发挥基层慈善组织在社会捐助和及时帮扶身边困难群众的作用,扩大慈善的社会影响力。这方面,重庆市创建的稻草基金会是一个很好的尝试。同时,民政部门要通过应急救助的方式,把相关慈善组织协调沟通起来,形成社会捐赠和应急帮扶的工作网络,让人们高兴地奉献爱心,让慈善组织规范地开展慈善救助,这需要我们民政部门的行政指导系统从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都要进行较大的调整。部里将推动多种形式的慈善活动,与各大慈善组织及有关人士密切合作,推动全国的慈善组织之间捐助信息的高度透明与密切配合,从而搭建起全国性的“有求必应”的慈善救助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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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做好经常性的社会捐助活动,对捐助项目进行规范管理。要对慈善超市和社会捐助站点进行改造,建立慈善捐助项目的规范管理标准,激活慈善超市和捐助站点的“捐”和“助”的两种功能。要结合“送温暖、献爱心”等社会捐助活动,发动和动员各地丰富的社会资源,在强调爱心的同时,也要实现捐赠资源的高效使用,使困难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除上述的工作任务外,各地民政部门在慈善方面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开展,包括对慈善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提高,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培育,慈善项目的管理等,需要在工作中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并逐步找准民政部门的工作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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