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绩效检讨会议制度
一、 会议性质:
此会议既是公司的经营工作会议,又是部门绩效的考核会议; 既是绩效的沟通过程,又是绩效的诊断和提高。
二、 会议目的:
根据董事会确定之公司发展规划及年度经营目标、预算,研究制定公司月、季和年度的工作计划,决定企业的经营策略;
对集团各中心及子公司的主要工作、绩效指标进行检查、考核;
解决集团各中心及子公司在经营工作中所暴露的问题、所遇到的障碍,分析其原因并采取必要的策略措施;
协调集团各中心及子公司之间在计划、方法、工具、进度、人员、设备上的冲突和矛盾;
传达、贯彻集团总部的经营动态、会议精神,安排、布置新的工作任务。 增加集团各中心及子公司的团结合作,提供一个公开、公正、平等、民主的质询与辩解平台进行绩效沟通。 三、 会议时间:
每月财务月报报出之10日前后,会期半天,于集团现行经营例会上进行; 地点由总裁办会议前2个工作日内公布; 具体时间按每次下发的会议通知执行。 四、 会议主席:
总裁或执行副副总裁;
总裁无法主持会议时,由其指定其他副总代为主持。
五、 与会人员:
各中心及子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原则上不许缺席,部门第一负责人因故缺席必须指定他人代为参加。
其他相关人员按会议通知可列席会议。
六、 会议准备:
各中心及子公司在本月绩效检讨会议后即确定一人(建议为总监或总经理)代表本部门进行汇报,汇报人应提前就本月本部门之汇报主题或其他重要事项进行收集、观察和记录。
会议通知应在召开会议前三日下发。
会议召开前三日,各中心及子公司将《部门绩效考核考核表》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将其分发至公司领导和各部门。
汇报人可以据此提炼和补充本单元的主要业绩指标或其他汇报材料,公司领导和其他部门据此就某些重要事项或重要误差在会议上进行质询。
汇报资料除绩效指标外,还要包括主要指标所涵盖工作的详细分析、报告资料;
临时任务或短板要求或其他专项工作的详细资料; 上述资料的PowerPoint演示文档。
七、 会议程序:
按先各子公司后各中心顺序进行报告。
指定汇报人代表本公司或中心进行汇报,汇报时间限制在15~30分钟(含简要质询、答辩所需时间,下同)。
与会人员可进行质询,汇报人(或相关责任人)必须对此做出合理、真实的解释说明。
会议主席在听取汇报、质询及辩解后,应做出必要的指示或裁决并指定负责人。
对较大、较复杂的工作事项,一时无法在会议上做出明确决策时,可由会议
主席指定部门或专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呈报本次会议主席。
绩效会结束后,由会议主席主持进行各部门工作绩效考核。
八、 会议内容:
均按照《部门绩效考核考核表》的思路和顺序进行汇报,显形业绩、短板要求、临时任务为主要汇报内容,绩效管理、学习与创新为次要汇报内容,基本职能无显著提升或错误原则上不汇报。
针对某项指标代表的工作业务内容,可配以图表或文字详细说明进行预算对比、计划对比,同期对比,上月对比,对手对比等分析。
《部门绩效考核考核表》参见《当代集团绩效管理制度》附件三。
九、 其它:
经营绩效检讨会议完成后,由总裁办负责在48小时内下发书面会议记要,主要包括各部门的主要绩效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新安排和布置的工作任务、会议精神或决议等。
人力资源中心应就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对《部门绩效考核考核表》的质询意见核实并修正计分。
各部门将此会议纪要作为未来一个月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予以执行,如有必要,应制定绩效改进计划或召开局部会议安排布置落实。
经营绩效检讨会的决策权(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属于会议主席的职责,会议主席必须对每一议题有所明确决定;
在会议主席做出决策之前,所有与会人员对他人(不论职务高低)的汇报、发言均享有质询权。汇报人、发言人对所有质询必须做出合理的、真实的解释,也可指定单元内相关经理做出解释;
在会议中凡被会议主席决定负责执行某项工作的人,即为该项工作的授权人。若因困难无法完成所定目标时,应立即反馈,并提出寻求支持的具体要求或应采取的补救措施。被授权人若有失职,应自己负担其失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