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的名字,有的很长.但也不是没有规律。西方人的姓名同中国人的姓名 有一些不同点。 首先,中国人是姓在前,名在后;而西方人则是名在前,姓在后。英、美人士姓名,第一节是本人的 正式名字(教名),最后一节为姓,中间一节是母亲的姓或家庭关系密切者的名字 ,也有的是尊敬的好友或名人的名字.例如,约翰·斯图尔特·史密斯(John Stuart Smith)即为姓史密斯.名约翰。西方人的姓名同中国人姓名的第二个不同点是有关妇女的。中国妇女结婚后,
其姓名不变。过去有的妇女把丈夫的姓冠在自己的姓前面,现在这种习惯已经没有 了。在西方,妇女结婚后,则把父姓改为夫姓,而保留自己的原名。例如,一个叫 玛丽·琼斯的姑娘,嫁给了约翰·史密斯先生,那么,她就改姓史密斯了。她被称 做玛丽·史密斯太太。对于同她没有深交的人来说,也可称她为约翰·史密斯太大 。
不过,也有已婚妇女不用夫姓的例外。在美国,演员常常使用艺名。剧院经理 为了保持演员的知名度,不愿她们改用夫姓,有的甚至对她们的婚事秘而不宣。另 外,女作家常使用笔名,而很少使用夫姓。
西方人姓名与中国人姓名的第三个不同点是,中国人力求晚辈的名字与长辈的不要相重。而在英美,父子或祖孙的名字有时完全相同。英国前首相丘吉尔,其父亲名伦道夫,他的一个儿子也叫伦道夫,祖孙同名。美国前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 ,他的儿子也叫富兰克林·罗斯福。石油大王洛克菲勒也为儿子取了与自己相同的 名字。人们为了区别清楚,只好在称呼他们的儿子时,冠一个“小”字(Junior. 放在英文姓名之后),即小罗斯福,小洛克菲勒。西方还有的人喜欢沿用历史上卓越人物的名字取名。在美国,不少人给孩子取名华盛顿、林肯、富兰克林、罗斯福等。 关于西方人的姓氏,还有一点应当提到。中国人很早就有姓,而且把姓视为血缘关系、传宗接代的最重要的标志。以姓聚族而居,建宗祠、立家庙。可是,古代英国人却只有名而没有姓.从10世纪开始,即相当于中国唐朝末年,才有一部分贵族以封地为姓。以后别的贵族和一般老百姓也模仿他们,为自己选择姓氏。自11世纪到16世纪文艺复兴时期,基督教要求对姓氏进行登记,姓氏才得到普遍使用。这样,前后
用了大约5OO年时间,英国人才算都有了姓。 在英国,最普遍的是以职业为姓.例如,古代的铁匠为居民制作、修理农具, 钉换马掌,是一种不可或缺的行业。于是,史密斯(Smith铁匠)就成了这样人家的 姓。其他如泰勒(Tailor裁缝),库珀(Cooper制桶工),巴伯(Barber理发师) ,贝克(Baher面包师).卡彭特(CarPenter木匠),克拉克(Clerk办事员或书记员),库克(Cook厨师)等.也都是这样形成的。
还有一些姓,原是父亲的名字,加一个“逊”字(son),意为某人的“儿子” ,就成了这一家后代的姓。例如,托马斯(Thomas)的后代姓托马森(Thomason) ,或汤姆森(Thomson);杰克(lack)的后代姓杰克逊(Jackson);威尔(Will)的后人姓威尔逊(Wilson);威廉(William)的后代姓威廉森(Williamson)等。 在英格兰。词尾“英(ing)”也是儿子的意思。所以,威尔(Will)的后代也有 姓威林(Willing)的;怀尔德(Wild)的后代姓怀尔丁(Wilding)等。 爱尔兰人和苏格兰人则是在父亲的名字前面加一个字头,例如加一个麦克(Ma o或Mc)成了姓。英美人士中以麦克开头的姓,数以盈千。例如,麦克阿瑟、麦卡锡 、麦克唐纳、麦肯罗、麦克米伦等。这些人的祖先不是苏格兰人便是爱尔兰人。爱尔兰人还有的在名字前加一个“奥(O’)”字作姓以表示血缘关系。例如,奥尼尔(O’Neil),奥卡西(O’Casey),奥康纳(O’Conner)等不下几十个,一看就知道是爱尔兰人的后裔。还有带菲兹(Fitz)这个字头的姓,是从海峡南岸侵入大不列颠的诺曼人的后商。例如,菲兹杰拉德(Fitzgerald)。知道这些来源与典故,遇见有这类姓名的英、美人士,便可知道他们祖先姓氏的来由,这不但很有意思,而且可以帮助记忆姓名。 有的外国人起了奇名怪姓。据说,美国得克萨斯州州立大学一个学生到学校图书馆申请打工。馆长问他:“贵姓?”他答道:“你猜。”馆长听了很恼火,严肃地说:“对不起,我工作很忙,没有功夫猜你的姓。”说罢拂袖而去。其实,这个学生的姓名就叫“威廉·尤格斯(William Yogess)”,而尤格斯的发音与你猜(you guess)相似,想不到他竟因此丧失了一次打工的机会。另有一次,芝加哥一个警察在街头抓到一个喝得酪酊大醉的酒鬼,问他叫什么名字。他醉醺醺地回答;“我叫酒鬼。”警察怒喝道:“谁不知你是酒鬼?我是问你叫什么名字?”那醉汉也
不示弱,嚷道:“我不是告诉你我叫酒鬼吗?”警察半信半疑地一查,果然此人叫“托伯(酒鬼)·卡特(Toper Carte)”。知道了人家的姓名,还有一个怎么称呼对方的问题。为了正确、恰当地称呼对方,必须尊从当地的习惯。下面介绍一些社交场合常用的称谓; 1.先生、太太、小姐、女土。 这是最普通和常用的称呼,适用于一般的男子和女子。称男子为某某先生,已婚妇女为某某太太,未婚妇女为某某小姐.这种称呼比较正式,是尊重的,但不是亲密的。在称呼先生、太太或小姐时,可以带上对方的姓名,也可以只带上姓,但不能单独带名而不带姓.例如,可以称“约翰·史密斯先生(Mr.John Smith)”,也可以称“史密斯先生(Mr.Smith)”,但不能称“约翰先生(Mr.John)”.如果双方比较熟了,可以只称名而不带姓,那就不必冠以先生、太太或小姐的称呼了。 对于一对夫妇来说,先生和太太的称呼可以联用,如称“史密斯先生和太太(Mr.\)。 关于小姐(Miss)的称呼,不但未婚的姑娘可以用,单身的老太太也可以称小
姐。对于不了解婚姻状况的女子,也可称小姐。 现在有一个比较新的词“Ms”,也很通行。对于年长而婚姻状况不明的女子,可以称“Ms?·”即某某女士。
2. 先生(Sir)和夫人(Madam),是对地位较高、年龄较长者的一种尊称。使用时,也可以不带姓名。
3. 阁下(Excellency)是对地位高的官方人土的尊称。例如,对主席、总统、总理、部长、大使等均应称阁下。对女部长、女大使等也称阁下。如系当面称呼,可用第二人称“Your Excellency”;如用第三人称时,则分别为“His Excellency”或 “Her Excelleycy”。如在场有数位贵客,可用多数称呼“Excellencies”。但在美国、德国和墨西哥,很少用Excelleycy,在美国,行文中较多使用“Your Honor able”。
4.对王室及贵族的称谓。对国王、王后可称“陛下(Majestv)”;对王子、 公主、亲王可称“殿下(Roval Highness)”。在英国,对有爵位者包括侯爵、伯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和侯爵的儿子,伯爵的长子,均可称“某某勋爵(L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