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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试行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职业行为和劳动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项目部驻地外聘、临时施工人员。
第二章 作息时间
第三条 基地管理人员实行每周五天标准工作制:上午9时至下午5时,中午12时至下午1时为午餐休息时间。夏季、冬季调整工作时间时,以公司具体通知为准,遵照国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制度。
项目驻地施工人员作息时间视工程进度情况安排工作时间。
第三章 考勤办法
第四条 公司基的满勤为当月扣除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的剩余天数,按照22天/月计算;工程部人员按照自然月的天数计算。
公司基地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打卡时间:上午9点至9点05分,下午下班前,每天打卡两次。
项目部、库房等地没有安装考勤机的,由考勤员统一填写员工考勤表,主管领导签章后每月末上报综合管理部。
第五条 基地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须在打卡异常记录表上填写原因,并由部门领导签字,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六条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第一责任人,考勤员由部门负责人确定。
第七条 各部门和项目部应于每月的2日前根据考勤原始记载和打卡记录情况,对本部门
上月的出勤情况进行如实汇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后报综合管理部汇总。
第八条 全体员工的年度考勤情况,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在次年的元月10日前做出公示。
第九条、违纪界定: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等四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早退:比规定时间晚上班,视为迟到;比规定时间提前10分钟下班,视为早退;
2、旷工: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 1)未经请假申请批准,擅自不上班的; 2)未经申请批准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1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视为迟到1小时,60分钟以上的,视为旷工半天;
3)未经批准擅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4)员工在上班期间因吵架、打架、嬉闹致伤病不能正常工作的,视为旷工,并按照不工作的时间计算天数。
5)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6)脱岗时间界定:无正当理由的,没有履行请假或请假未获准而离开公司办私事超过30分钟者,视为脱岗。
第四章 休假
第十条 节假日
1、一般公休日:周六、周日
2、法定节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
第十一条 请假制度
1、假期种类包括:年休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工伤假等;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所有假期均须提前填写《请假审批单》,完成审批程序后,交综合管理部备案。
2、 请假须提前书面申请,且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特殊紧急情况下可在上班后30分钟内以电话口头向主管领导请假,上班后当天补办相关手续,并报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否则视为旷工。
第十二条 年休假
1、在公司工程项目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含1年)的工程项目人员,每年末春节期间可享受带薪休假一个月(30天);若到假未能回岗上班者,按以下情况处理;
1.1及时向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回项目部后及时办理补假手续,按事假处理。 1.2假满既没有及时到岗,也没有向主管领导说明情况的,按旷工处理。
2、年休假须在工程结束和春节公休时,且经本工程项目经理和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休假;
3、年休假期间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4、年休假期间工资按本人在该项目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标准核算;休假期间不发放上线补助、伙食津贴以及电脑补贴。
5、项目部人员年休假公司报销往返基本车船费用,详见财务有关制度规定。
6、享受年休假人员界定: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并且有保险及检测证书人员,不包括项目部聘用人员。
第十三条 病假
1、因病或非因工(公)负伤,病假二天以内的须出具本市(区)级以上定点医保医院的诊断证明或者有资质的社区诊所的诊断证明和病假条,否则视为事假;
2、连续病假3天以上的或一个月以上长期病假的,须经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否则视为旷工,并于每月5日前向公司综合管理部递交本人近期医疗诊断和病假条;
3、员工在上班时间因吵架、打架、斗殴、嬉闹致伤病不能正常工作,不算病假和事假,按旷工处理;(按照不工作的时间计算天数。)
第十四条 事假
1、员工请事假应提前1天提交《请假审批单》,以不影响公司运作为前提,由所在部门主管批准,得到公司认可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为旷工;
2、员工请事假的最小时间单位为1小时,当月累计8小时按一个工作日计算; 3、未经批准的请假,擅自缺勤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五条 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的,可享受法定3天婚假(含再婚);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婚假需提前一个月书面向所在部门主管申请,报总经理审批后享受婚假,附交结婚证书复印件。
4、婚假只能在结婚日后3个月内休完,试用期内的员工不享受婚假; 5、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发生的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第十六条 丧假
公司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和子女)死亡,可有3天丧假。需要赴外地奔丧时给予往返路程假。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发生的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第十七条 产假
1、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女员工享有带薪产假,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8天,难产者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享受80%工资待遇。
2、产假需提供证件: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 第十八条 工伤假
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审批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或常务副总批准。请假手续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2、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请假需经总经理批准,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五章 加班管理
第二十条 加班类别及实施程
1、工作日加班。即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工作。员工加班,须在加班前一日填写“员工加班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人力资源备案。
2、公休日加班,即指员工在周六、周日加班。员工在公休日加班须在周五下班前将填好的“员工加班申请单”交相关领导审批后报人力资源备案。
3、节假日加班。即指员工在法定假日加班。员工节假日加班须在放假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员工加班申请单”交相关领导审批后报人力资源备案。
第二十一条 加班待遇规定
1、加班一般情况下,记录加班时间,尽可能安排员工调休,不计算加班费;
2、加班有效调休时间为本年度4月份至次年度3月份,即加班在次年3月底前全部调休完毕,从次年4月份开始重新记录加班,之前的加班记录清零。
第六章 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公司基地、各项目部须设有专人负责考勤管理,《考勤记录表》于每月2日前经主管领导审核签章后将上月考勤报综合管理部备案,综合管理部每月5日前发布员工前一个月的考勤记录,并同时发布全年累计考勤记录。
各部门在每月2日前报上月考勤记录,人力资源在计算当月工资时没有接收到部门考勤记录表的,可将该部门人员工资暂停计算,与下月工资一同计算,其责任由部门考勤员和主管领导负责。
第二十三条 调休需填写《调休审批单》,不跨年累加及调休。
第二十四条 员工累计的考勤情况,记录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以及今后调动,奖励、晋级和劳动合同续签、终止的重要考评依据。
第七章 考勤处置
第二十五条 病事假处理方法。
1、病假三天以内(不含三天)的不扣发工资;三天以上(含三天)的病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扣发工资;
2、事假为无薪假期,按当月月薪的日工资标准×事假期天数在当月工资中扣发; 3、员工法定有薪休假二十天内的,基本工资全额发放;超过二十天的,月基本工资80%发放;连续休假三个月以上的按基本工资60%发放,具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
4、除带薪年休假外,无论何种请休假一年累计10-15天的,公司年度奖金下降10%-15%;超过30天的,不享受年终奖金;
5、连续无薪事假超过15天,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转,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迟到/早退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