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全面的儿童少年卫生学重点总结

大脑皮层功能活动特征及其卫生意义:(问答)

⑴优势法则:指从大量刺激中,选择少量刺激在大脑皮层形成优势兴奋灶,大脑皮层的其他部位处于抑制状态。

卫生意义:利用优势法则提高学习效率;考虑儿童不同年龄特点,确定教学持续时间;多样的教学方式。 ⑵始动调节:大脑皮层在工作刚开始时工作能力水平较低,经启动过程逐渐提高。在学日、学 周、学年开始时均可见到。

卫生意义:教学过程应注意循序渐进,逐渐增加工作难度。 ⑶动力定型:当身体内外条件刺激按一定顺序重复多次后,大脑皮层上与此有关神经环路被固定下来,形成所谓的“习惯”。这种在一定条件下形成,按一定顺序、强弱而配置、构成的暂 时神经联系,称动力定型。

卫生学意义:一切技能、习惯的训练与培养都是动力定型形成的过程。年龄越小可塑性越大,越容易建立动力定型。要从小培养良好卫生习惯,不要轻易改变已经完成的动力定型。 ⑷镶嵌式活动:学习中的大脑皮层表现为一种兴奋区和抑制区,工作区和休息区互相镶嵌的活动方式。

卫生意义:不同性质的课程轮换,脑力和体力活动交换;年龄越小,各种活动的轮换越频繁。

⑸保护性抑制:大脑皮层的活动超过其功能限度时,反馈性地进入抑制状态。 卫生意义:注意学生疲劳的早期表现,及时组织以促使大脑皮质功能活性的恢复。 ⑹终末激发:大脑皮层对即将到来的休息活动引起前驱性兴奋,脑力工作能力回升。在学日、 学周、学期末均可见到此现象。

卫生意义:教学中适当利用此特点,以提高学习效率。 4、脑力工作能力的变化规律: ⑴学日变化:

1 I型:开始后工作能力逐步升高,约两小时后达到高峰,以后逐渐下降;午间休息后 回升,又逐渐下降;学日末时,下降到略低于学日开始时的水平。 2 II 型的表现与 I 型相似,区别在于学日末出现终末激发现象,即工作能力略有回升。

3 III 型表现为工作能力从学日开始到学日末持续性升高。 4 IV 型与 III 型相反,表现为工作能力迅速地下降

Ⅰ、Ⅱ型符合皮质功能活动特点,学日末工作能力无严重下降,休息后恢复。 Ⅲ、Ⅳ型是不理想的变化类型。Ⅲ型提示大脑皮层的功能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势必导致皮质抑制和能量耗竭。Ⅳ型兴奋性迅速下降,提示皮质的功能已处于抑制状态。

1.学日中 开始时不高→经一段时间后逐步↑→约2小时后达到高峰→以后逐渐↓→午休后又回升→ 然后又逐渐↓→学日末下降到略低于学日开始前的水平;或者由于终末激发→工作能力略有回 升。

2.学周中 周一工作能力不高→周二开始↑→周三达高峰→以后逐渐↓;或在周末前由于终末激发→ 工作能力略有回升。

3.学年中 第一学期前半段不高→第一学期后半段↑达高峰(第一次高峰)→寒假前经常可见“终末 激发”现象→第二学期开始,又出现一次高峰,但峰值低于第一学期,以后便逐渐↓→第二学 期末(学年末,暑假前)降到全学年的最低点。 总的规律 开始不高→经始动调节逐渐↑达高峰→以后↓→末期降到略低于开始水平;或者由于 终末激发→工作能力略有回升。

5、影响脑力工作能力的因素:

①年龄(关键) ;②健康状况;③性别因素;④学习动机;⑤学习兴趣;⑥情绪和情感 因素;⑦学习和生活条件;⑧遗传。 二、学习负荷的评价 1、基本概念:

⑴学习负荷(learning load)是指学习时脑力工作的强度和时间。 评价指标:学习时间 研究学习负荷的目的是制定学习负荷卫生标准和评价作息制度卫生,及时发现早期疲劳, 采取措施,防止慢性疲劳的发生。 ⑵疲劳(fatigue):在过强、过猛的刺激,或强度不大但持续长时间作用下,大脑皮层细胞功能耗损超过 限度而引起的保护性抑制。

⑶疲倦:是人的主观感受。 (年龄越小,疲劳与疲倦越不同步) ⑷过劳:慢性疲劳,因长期学习负荷过重而引起,属病理状况。(疲倦、过劳均不宜作为制订 学习负荷卫生标准的依据) (5)学习负荷和学习疲劳

疲劳产生途径:早期疲劳 — 慢性疲劳 — 过度疲劳

疲劳:是在过强、过猛的刺激,或刺激强度虽不大但持续长时间的作用下,脑皮层细胞的功能消耗超过限度所产生的保护性抑制。

早期疲劳:是一种生理现象,短时间即可恢复;出现早期疲劳是学生生理负荷达到临界限度的指标。 过度疲劳:是因疲劳的长期延续导致慢性疲劳并进一步发展而引起的一种病理状态,无法通过短期休息而恢复。对学习效率、身心健康危害都很大。 (6)学习疲劳的阶段表现

时相Ⅰ-早期疲劳:优势兴奋性降低,出现以下两方面变化之一

内抑制障碍,不能实行对周围区域的抑制,只能对个别条件刺激反应 兴奋的泛化:坐立不安、注意力不集中

时相Ⅱ-显著疲劳:内抑制障碍和兴奋的泛化同时出现 上课时打哈欠,瞌睡

对条件刺激反应异常,对强刺激引起弱反应,对弱刺激引起强反应,或对强弱刺激都反应

时相Ⅲ-过度疲劳

记忆力下降,逻辑思维、想象、判断、推理能力全面障碍 对周围事物冷漠,情绪消沉,爱发脾气

体征有皮肤、黏膜苍白,萎靡不振,软弱无力,有时手部震颤。 2、学习疲劳的表现:

3、学习疲劳的评价方法:

⑴体征与行为观察法:包括直接、间接观察法,健康调查法。 ⑵教育心理学方法:短时记忆力。

⑶生理学方法:⒈明视持久度测定;⒉临界闪光融合频率测定。

⑷剂量作业测定、语言强化运动条件反射法(视觉-运动反应、听觉-运动反应)。 评价方法的注意事项: ①本人工作前后对比;

②选用方法要适合受试者年龄特点; ③先训练至结果稳定,才正式试验。 三、作息制度卫生

1、作息制度:一般指一日生活制度,即对人们一昼夜内各生活要素的时间安排合理分配并规 定交替顺序。

2、儿童少年作息制度的基本原则:(问答)

①按照大脑皮层的功能活动特点和脑力工作能力变化规律,合理安排活动和休息的交替;

②适合不同年龄和健康状况的儿童少年的需要; ③既能满足学习需要,又能满足生理需要 ④学校和家庭的作息制度相互协调统一; ⑤作息制度一经确定,不要轻易改变; 体育锻炼的基本原则

1) 适合年龄、性别和健康状况的特点 2) 培养学生对体育锻炼的兴趣和习惯 3) 循序渐进 4) 全面锻炼

5) 要有准备活动和整理活动 6) 运动与休息适当交替

第十五章 学校建筑与设备卫生 一、校址

1、校址的选择:

⑴学校设置按当地人口数和密度规定其服务半径。 ⑵服务半径:学校与学生家庭住址之间的最大距离。 ⑶选址原则:

①便于学生就近入学;

②服务半径:幼儿园<400-500 小学:走路 10min 中学:走路 15-20min ③周围环境:没有污染和强烈噪音,校内噪音不超过 50dB。 ④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燥、地势较高、排水通畅。

2、学校用地: 包括建筑用地、运动场地和绿化用地。建筑密度=建筑物基底总面积/建筑用地面积;建筑 容积率:每公顷建筑用地上的总建筑面积。 小学 中学 建筑容积率 ≤0.8 ≤0.9 建筑物层数 ≤4 ≤5 运动场地 ≥2.3m2/人 ≥3.3m2/人绿化用地 ≥0.5m2/人 ≥1m2/人校园总平面布局:分区明确、布局合理、联系方便、互不干扰。 建筑间距的要求是, 日照间距:南向的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 2 小时。 防噪间距:两排教室的长边平行时,其间距不应小于 25m。 上述两间距确定后,取其中的高值。 二、教学用房的合理布局 1) 朝向:一般为南向 。

2) 走廊:外廊或单内廊形式,勿采用内廊式。外廊宽度应不低于 1.8m,内廊不

低于 2.1m。 外廊栏杆(或拦板)高度不应低于 1.1m。 3) 楼梯设计:

4) 保证学生安全、便于行走和疏散的原则,对采光、楼梯级数、栏杆高度、楼梯坡度、楼梯 井分别做出要求。 5) 教室数目及用房净高: a) 初级班楼下,高级班楼上。 b) 走廊不宜过长,过道不宜过窄。 c) 各类教学用房面积。

6) 风雨操场:大小、高度、采光、地面等。 三、教室的内部布置及卫生要求 教室的基本卫生要求: 1.足够的室内面积;

2.良好的采光照明和室内微小气候; 3.防止噪声干扰;

4.便于学生就座和通行,便于清扫和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㈠朝向:由多数窗户的开向决定,以朝南为佳

㈡形状:一般为长方形,长与宽之比为 3:2 或 4:3

㈢大小:每名中、小学生教室内占地面积分别为 1.22m2 和 1.15m2。 1、容纳学生数:

每人占地面积 (m2) 教室净高(m) 小学 1.04~1.18 3.1 中学 1.06~1.18 3.4 2、桌椅排列:

①小学桌长 1.1m,中学桌长 1.2m。 ②各列之间设不小于 0.5 的走道。 3、视、听觉的要求: ①黑板:长度:小学≥3.6m,中学≥4m; 宽度:中小学均≥1m ②讲台:高 0.2m。 ③黑板下缘与讲台面的垂直距离: 小学 0.8-0.9m,中学 1~1.1m。 ④最后一排课桌后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 小学≤8m,中学≤8.5m。 ⑤前排桌前缘至黑板的水平距离≥2-2.5m,以保证观察角≥30°

⑥观察角:第一排靠墙处学生看黑板的水平实现与黑板面形成的水平夹角。 垂直视角:第一排学生看黑板上缘视线与黑板面所形成的垂直夹角,最小限度为 45°。

四、噪音 允许噪音级应≤50dB。

五、教室采光和照明的完善要求 教室自然采光的卫生要求(问答) 1.满足采光标准,课桌面和黑板面要有足够的照度; 2.照度分布比较均匀;

3.单侧采光的光线应自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也应将主要采光窗设在左侧;

4.避免发生较强的眩光作用。 增加自然采光可采取的措施:(问答)

⑴采光方向:光线应来自左侧(双侧采光时应考虑主采光面、次采光面)。 ⑵玻地面积比:玻地面积比=窗的透光面积/地面积不应低于 1:6

⑶室深系数:窗上缘距地面高与室深之比。单侧采光>1/2 双侧采光>1/4 ⑷投射角:室内工作面一点到窗侧所引的水平线与该点到窗上缘之间的夹角不小于 20°~22°最小开角:课桌面测定点到对面遮挡物顶点的连线和该点与窗上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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