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员工绩效考核办法

辽宁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员工绩效考核

管理实施细则(仅供参考)

为确保辽宁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经营管理目标的完成,进一步调动院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责任感,适时地对员工工作业绩作出正确评价,以提高全院的工作效率和设计、管理和服务水平,增强院核心竞争力,确保院各时期各项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仅供参考。 一、考核目的

1、 按照各部门岗位职责和员工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员工的工作进度及其绩效状况,以利于及时采取相应的调整和激励措施,促使其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度与院目标相符合,进而提高全体员工的效率和竞争力。

2、 通过对员工立体的考核评价,发掘员工的工作潜力和岗位适应度,并借此作为其收入分配、岗位培训和岗位调整工作的依据。 二、考核原则

1、 客观、公平、公正、公开 2、 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3、 静态考核与动态考核相结合 4、 简洁易行、追求实效 三、 考核范围及分类 1、 考核范围

院领导、各职能部门、各设计科室级各类工作人员,其它分院可参照执行。 2、 人员分类

1

⑴、 院长、院领导班子 ⑵、 设计部门中层管理正副职 ⑶、 管理部门中层管理正副职 ⑷、 一般管理人员 ⑸、 设计人员 ⑹、 临时工等其他人员 四、 考核组织 1、 院长:由院班子考核

2、 副院级领导:由院长与院班子考核

3、 中层管理人员:设立考核小组,建议由一名院领导任组长,其它成员由院

办、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经营部、设计管理部等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于人力资源部。

4、其他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主管院领导负责实施。 五、 考核期限和时间

考核期限分季度考核、半年考核与年度考核,考核时间为当年4月、7月、10月上旬与下年1月的上旬。 六、考核方式

目标考核与综合评价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自我评价与上级、下级、同级评价相结合。 七、 考核内容

以院岗位描述和员工月度工作计划为考核基础,根据各部门员工的工作职责及其工作能力、工作任务、工作态度、工作绩效进行指标分解并确定考核权重,对各类人员分类考核。(详见附表及其说明)

2

八、 考核兑现

1、 管理部门考核得分与其月浮动工资挂钩,实得浮动工资视其考核评分等

级系数情况予以发放,考核评分等级系数根据其考核得分确定,具体标准见附件《员工考核评分等级系数对照表》,实得浮动工资额为浮动工资基数与其考核等级系数之积。

2、 年度考核与其年效益奖金挂钩,并作为其年终评先,下年岗位、薪金调

整,岗位培训的依据。 九、 考核步骤: (一) 管理人员

年度考核 1、院长

①、 由本人在上年末或本年初根据院要求拟定工作目标与计划,并交由院班

子审核后再由本人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年度工作;

②、 在每年度完成后,院班子会召开时,由其本人先进行自评,再将考核表

交至院班子考核;

③、 由院长秘书将考核结果交人力资源部统计备案,并根据其考核得分计算

其上年度月浮动工资,并报财务部将其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2、副院长、院级技术管理、院级管理人员

①、由本人在上年末根据院长与院班子要求,根据本人分管工作拟定工作目标与计划,并交由院长审核后再由本人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年度工作; ②、在每年度完成后,由其本人先进行自评,再交院长对其进行评议,院班会召开时,再将考核表交至院班子考核;

③、由院长秘书将考核结果交人力资源部统计备案,并根据其考核得分计算

3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