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痛苦的生还是安乐的死
据当代商报报道,长沙市某单位的一名退休职工因为喉癌晚期,痛苦不堪,他希望能为自己进行安乐死,但是其家人和医院都拒绝了他的这个请求。生似乎已经感觉不到任何快乐:疼痛与日俱增;家中的所有积蓄已然耗尽。20日,患者张建波在53岁生日时,选择了以自杀的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病痛。
生前为死者做陪护的章先生告诉记者:“由于患病多年,张建波曾经提到过想安乐死。”为此,章先生和医院都十分关心张建波,章先生更是寸步不离。但是,癌细胞已经扩散,疼痛加剧,张建波越来越感觉希望渺茫。疼痛和绝望让他再次痛不欲生。20日中午,张建波以让章先生为自己打饭为借口将其支开,独自爬到5楼的房顶跳了下去。 张建波的主治医生说:“死之前,其喉咙部位长出了直径大约有40厘米的肿块,并且开始溃烂,病情已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他被病魔折磨得非常痛苦。”
而院方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对记者说——“安乐死?不。我们不能接受病人这样的请求:因为这是违法的。”
“在巨大而不可避免的痛苦面前,张建波的非正常死亡,是个人的无奈选择,也是法律真空地带的尴尬选择。”在采访中一位律师如此说道。“而一部法律法规的出台,其中更牵涉到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乃至全人类的道德伦理。当张建波的个人命运和这些联系在一起,就对我们形成了更大的挑战。” 关于以上案例,我们可以从中了解到,安乐死对于个人或者家庭社会以及科研室有一定的好处的。
第一:个人。想放弃生命的人,多数都是因为身体有不可弥补的残疾或是疾病。他(她)们终日都受着身体和精神上的极大的双重折磨。在这种折磨下,他(她)们只有选择自杀来摆脱自己永无休止的痛苦。但自杀的过程又是痛苦的,如;上吊、割手腕、吃毒药、触电、绝食等,也令人很恐惧。但是他(她)们又不得不去选择这种唯一能够解脱苦难的方式。而实施“安乐死”以后,只需要注射一支安定剂,就会让人们在沉睡中不知不觉的离开,这样就会减轻自杀者的痛苦和恐惧,也体现了“善始善终”的古言。达到了真正人道主义的宗旨。
第二:家庭。1.病者的家庭、亲人也都是很痛苦的。因为日夜陪伴着病者,目睹病者忍受着身体上和心灵上的痛苦。病者因痛苦难耐,性格脾气变得暴躁常常会伤害到家人。而家人也因受到长时间的欺辱身心不堪重负,脾气性格也会变得难耐,最终要发泄出来。这样恶性循环久而久之,家庭关系就会崩溃,甚至走向不可想象的极端。2.还有些家庭,因承受不了巨额的治疗费用而陷入了深度的矛盾中。对于疑难病来说多数都是人财两空,最后留给家人的是负债累累的下半生的生活。3.又有些病者家人因实在不忍心再看到自己的亲人再受身体和精神上的痛苦而不惜犯法来终止亲人的痛苦。这些事情对病者和病者的亲人都是不公平的。而实施“安乐死”后,这些伤害、压力就不会那么沉重了。
第三:社会。实施“安乐死”后,不仅解决了个人的痛苦,也解决了家庭、亲人的痛苦跟负担,而且也减轻了社会的负担。举一个不恰当的例子说;生九个、十个孩子的父母要比生一两个孩子的父母的负担跟辛劳要重得多。一个身背五十斤重量的人赶路要比一个身背十斤重量的人赶路要缓慢得多。
第四:科研。在人们以往的观念里已形成了死后留全尸或是火化的观念。这既不科学又没有意义和价值,反而是一种浪费。1997年邓小平同志逝世后把自己的角膜捐献给了他人,遗体捐献给了国家用于医疗研究。“安乐死”的实施后不仅会对国家的科研有着很大的帮助,而且使病者死得更有意义和价值。
关于珍惜生命的名言:
生命是美好的,一切物质是美好的,智慧是美好的,爱是美好的!——杜伽尔 即使断了一条弦,其余的三条弦还是要继续演奏,这就是人生。——爱默生 人活着总是有趣的,即便是烦恼也是有趣的。——亨利?门肯
上人生的旅路罢。前途很远,也很暗。然而不要怕。不怕的人的面前才有路。——有岛武郎 人的一生只是一刹那。所以我们要珍惜它,在世上一天就要过好一天,切莫虚度了年华。——里克特
关于尊重人权的:
“人一出生就口含一枚金币,一面写着平等,一面写着自由,这枚金币叫人权。”
“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
泰戈尔在诗中写道:“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在诗人看来,生命的结束就如其开始,是一种至美的境界。求生是人类的本能,谁也不愿意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但是,如果一个生命只剩下痛苦,苟延残喘是否就等于尊重生命?有朝一日,艰难的生,还是安宁的死,是否将只是一个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