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语文课程内容的主要构成
第一节 “语文课程内容”及相关概念
一、概念辨析的背景
长期以来,我国一向实行国家统一的课程研制体制。这种体制很大程度上将课程与教材两个不同的层面(范围)重叠起来,客观上造成了课程与教材层面、教材与教学层面不同问 题的混淆。拿语文科来说,既定的教学大纲与既定的教材几乎可合二为一,而在教学的实践中,语文教材(教科书)的权威实际上又要超过教学大纲——不备有“语文教学大纲”的学校、没读过“语文教学大纲”的教师,不在少数;而教学则必须“以本为本”。
这样,几乎所有的语文课程与教学问题,都堆积到了语文教材研制或编写的层面,语文教材编写,便自觉或不自觉地充当起语文课程研究、语文教学研究的职责。语文教材的研制或编写、语文教材的编写体系与体例,很大程度上,被不无夸张地误认为就是确定语文课程内容的“科学化”、制定语文课程内容组织的“规律”。 反映在术语上,是不辨语文课程内容、语文教材内容、语文教学内容、语文课文(选文)内容,诸种含义紧紧地纠缠在一起, 乃至张冠李戴。“语文教材内容”,长期以来,人们或者将它混同于“语文课程内容”,或者将它混同于“语文教学内容”,甚至混网于“语文教材中的选文内容”。
二、语文课程内容与教材内容
课程
课程是指学校学生所应学习的学科总和及其进程与安排。广义的课程是指学校为实现培养目标而选择的教育内容及其进程的总和,它包括学校老师所教授的各门学科和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活动。狭义的课程是指某一门学科。
课程内容
课程内容(或称课程要素)就是特定形态的课程中学生需学习的事实、概念、原理、技能、策略、态度等。
语文课程内容
语文课程内容是课程层面的概念,回答的是语文课程教什么这一问题,特指为了达到语文科特定的课程目标而选择的事实、概念、原理、技能、策略、态度、价值观等要素;从学生的角度,它是学习的对象,因而也是对学什么的规定。
语文教材内容
语文教材内容是教材层面的概念,回答“用什么去教”这一问题。从学生的角度讲,也就是通过什么去学。主要指为了有效传递、显现课程内容诸多要素而组织的文字与非文字资料,包括例文及近来鉴别出来的样本和用件类型的选文。
语文课程内容与语文教材内容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一方面,“教什么”的问题与在“教什么”既定的前提下“用什么去教”的问题,两者有因果联系。教材内容必须反映、体现课程内容。另一方面,程内容必须“教材化”。教材化,就是通过具体事实使学生学习(课程)内容。
三、语文教材内容的含义
语文教材内容可以分为四种类型,分别为定篇、例文、样本、用件。 定篇
定篇是语文课规定的要素之一,指语文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中规定的篇目。 例文
“例文”是为相对外在于它的关于诗文和读写诗文的事实、概念、原理、技能、策略、态度等服务的。成篇的“例文”,大致相当于理科教学中的直观教具,它给语文知识的学习添补进经验性的感知。但是,感知教具并不是教育学的目的,目的是要通过教具,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知识。
如果将选文当作要求学生掌握的课程的内容,学习选文的目的在于掌握选文本身,那么选文被当作定篇处理;如果仅仅将教材中的选文作为学习课程内容的途径,那么该选文被当作例文处理。
样本
与“定篇”一样,作为“样本”,一篇选文也要同时教学与样本相关的许多方面。但是,那许多的方面主要不是来自选文本身,更不是来源于权威(专家、教材编辑者、教师等)的阐释,究竟教学多少个方面、哪些方面,除了依据“样本”之外,主要取决于学习者读与写、文学鉴赏的现实状况。
用件
用件是指把选文作为处理某种内容的工具。就教材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