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员工考核与奖惩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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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员工考核与奖惩管理暂行办法

1. 总则:

1.1 为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调动外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沟通与

交流,增强企业凝聚力,保证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外籍管理人员的考核。 2. 考核种类:包括试用期考核及年度考核。 3. 考核频率及时间: 3.1 试用期考核:试用期内的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前十天时进行考核; 3.2 年度考核:每年年底对全体员工进行考核。 4. 考核程序: 4.1 考核方式:逐级考核、隔级确认、双向沟通。 4.2 在考核前成立考评小组,通常由分公司领导、人力资源部、被考核人所在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各岗位考评细则及关键绩效指标,监督考核过程并审核考核结果。 4.3 管理人员每月28日前需向部门负责人提交工作报告,包括本人当月所完成的工作内容、数量、质量,遗留问题以及下月的工作计划等,工作报告将作为阶段考核的考核指标之一。 4.4 由被考核人的上级直接领导根据《考核评价表》(见附件一)逐项考核,并汇总考核成绩报考评小组审核。外籍员工本人同时进行自我评估(填写附件二《自我评估表》)。

4.5 考评小组确认考核结果后,考核者应就考核结果与被考核人交换意见,

对被考核者的主要优缺点进行总结,并根据其工作中有待改进的地方提出改进与提高的期望,并将考核结果中的改进项列为下次考核的重点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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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指标。 5. 考核内容:

5.1 业绩考核:主要对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工作完成情况(正确性、

完善程度、速度、工作改进等)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5.2 态度考核:主要对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责任心、工作积

极性、与其他部门的协作态度及出勤等)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5.3 能力考核:主要通过工作行为,观察、分析和评价员工具有的能力(完成基本业务所需的知识技术和技能、及理解力、判断力、创造力等) 6.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采取5分制,具体标准如下: 6.1 5分:优异,工作绩效始终超出本岗位常规标准要求,通常表现为在规定时间之内完成交予的工作任务,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等明显超出规定的标准,获得各相关单位或部门的高度评价。 6.2 4分:良好,工作绩效经常超出本岗位常规标准要求,通常表现为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完成任务并经常提前完成任务,经常在数量、质量上超出规定的标准,获得各相关单位或部门的满意评价。 6.3 3分:满意,工作绩效经常维持或偶尔超出本岗位常规标准要求,通常表现为基本上达到规定的时间、数量及质量等标准,各相关单位或部门没有不满意评价。 6.4 2分:需改进,工作绩效基本维持或偶尔未达到本岗位常规标准要求,

通常表现为偶尔有小的疏漏,有时在时间、数量及质量上达不到规定的工作标准,各相关单位或部门偶尔有不满意评价。

6.5 1分:不满意,工作绩效显着低于本岗位正常工作标准要求,通常表现

工作中出现大的失误,或在时间、数量及质量上经常达不到规定的工作标准,各相关单位或部门经常有不满意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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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考核用途:考核的结果主要用于聘用、培训、工作反馈、报酬管理、职

务调整、工作改进及奖惩等。 8. 要求

8.1 所有考核要以被考核人实际工作情况为依据,必须消除对被考核人的好

恶感、同情心,不徇私情,不轻信偏听,避免凭总体印象夸大或缩小被考核者的成果、态度以及工作中表现出的能力。

8.2 对考核结果要进行总体综合修正,以消除以偏概全倾向、逻辑推断倾向、宽容倾向及人为假象,避免偏颇与失误。 8.3 考核结果原件由人力资源部保管,存入当地/外籍员工个人档案,各部门负责人保存复印件。 8.4 考核结果只对考核人、被考核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以及分公司领导公开,任何人不得将考核结果向无关人员透露。 8.5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一《考核评价表》 附件二《自我评估表》 附件三《处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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