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解读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解读

第一,它是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从小学到高中,各年级全面实施,所有学生都要学习,都要参加。

第二,它是跨学科实践课程,注重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探究、服务、制作、体验中学习,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它可能涉及到多门学科知识,但不是某门学科知识的系统学习,也不同于某一门学科中的实践、实验环节。

第三,它是动态开放性课程,强调从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选择并确定活动主题,鼓励学生根据实际需要,对活动过程进行调整和改进,实现活动目的。课程实施不以教材为主要载体,不是按照相对固定的内容体系进行教学。在这一点上,与学科课程有着显著差别。

虽然综合实践活动作为一门课程看上去和学生课外活动有点类似,但是却不同于一般的课外活动。《指导纲要》对课程目标做出明确规定,强调综合实践活动的设计与实施必须围绕课程目标进行。同时,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还要求对活动内容进行选择和组织,对活动方式进行认真设计,对活动过程和结果进行科学评价等,具备作为一门课程的基本要素。 完成这门必修课的形式很多样,学生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活动来修这门学分。 考察探究

考察探究是学生基于自身兴趣,在教师的指导下,从自然、社会和学生自身生活中选择和确定研究主题,开展研究性学习,在观察、记录和思考中,主动获取知识,分析并解决问题的过程,如野外考察、社会调查、研学旅行等。 社会服务

社会服务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走出教室,参与社会活动,以自己的劳动满足社会组织或他人的需要,如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勤工俭学等。 设计制作

设计制作指学生运用各种工具、工艺(包括信息技术)进行设计,并动手操作,将自己的创意、方案付诸现实,转化为物品或作品的过程,如动漫制作、编程、陶艺创作等,它注重提高学生的技术意识、工程思维、动手操作能力等。 职业体验

职业体验指学生在实际工作岗位上或模拟情境中见习、实习,体认职业角色的过程,如军训、学工、学农等,它注重让学生获得对职业生活的真切理解,发现自己的专长,培养职业兴趣,形成正确的劳动观念和人生志向,提升生涯规划能力。

综合实践活动除了以上活动方式外,还有党团队教育活动、博物馆参观等。综合实践活动方式的划分是相对的。在活动设计时可以有所侧重,以某种方式为主,兼顾其他方式;也

可以整合方式实施,使不同活动要素彼此渗透、融合贯通。要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于各类活动的支持作用,有效促进问题解决、交流协作、成果展示与分享等。

对于课时安排也有规定:小学1-2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平均每周不少于2课时;高中执行课程方案相关要求,完成规定学分。

虽然是新开的必修课,但是综合实践活动将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纲要》里提到,在活动中形成每一个学生的综合实践活动档案袋,都将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成为招生录取中综合评价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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