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建筑项目营改增后发生分包业务如何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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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建筑项目营改增后发生分包业务如何缴纳增值税?

A建筑公司承建了甲工程,办理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为4月25日。根据营改增试点文件,甲工程属于老建筑项目,A建筑企业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亦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5月1日之后,A公司将甲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了B建筑公司,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为5月20日。那么B公司所承建的部分,能否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呢?(A、B均为一般纳税人) 元素说税

目前的营改增文件的表述为: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判断是否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核心在于是不是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建筑服务,而案例中的分包工程明显属于甲工程的一部分,属于被包含的关系,属于同一建设规模内的子工程。因此,B公司所提供的建筑服务亦是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同样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在这种情况下,总包方、分包方都可以选择计税方法,需要进行协商,尽量保持一致。

如果总包方选择简易计税,分包方选择一般计税,分包方按11%缴税但总包不允许抵扣,没能有效利用增值税的抵扣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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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总包方选择一般计税,分包方选择简易计税,则总包方抵扣有限,负担较重。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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