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讳浅说

避讳浅说

避讳,是中国古代史上特有的一种历史现象。它规定臣下对当代君主以及所

尊者不得直称其名,而要用其他方法称呼,这就叫避讳。因此,就是指那不的直称的名字。

避讳起源于周。《左传》记载鲁桓公姬轨给太子命名,向大臣申结征询意见,从其对话中可以看出,西周虽有避讳,但尚无完备的避讳制度。周厉王名“胡”,周僖王又名“胡齐”;周穆王名“满”,周襄王时代的王孙有名“王孙满”者,可见到了东周,避讳制度仍不完备。

秦汉时代,随着大一统政局的形成和巩固,儒家学说在上层建筑领域中逐渐占统治地位,避讳制度乃渐臻完备。时至唐宋,讳制极盛,避讳的禁令逐渐严格起来。有清以来,尤其雍、乾之世,讳禁之严,可谓登峰造极。触犯讳禁成为清代文字狱案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翻阅中外古代历史社会形态尽管相同,但避讳却是我国特有的产物。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家天下思想统治下,在要求“尊祖敬宗”的宗法制度支配下,在意识形态领域中,避讳就成了家天下和尊祖敬宗的体现。统治者利用国家权力强令臣民为之避讳,这就是“国讳”;个人为表示对先人的尊敬而避讳,称之为“家讳”。所以,避讳氏国家权利和宗法制度的产物。

为了“尊祖敬宗”,要求对于已死的君主,七世以内者必须避讳;七世以上者,可以不避讳。如颜师古注释《汉书》时须避讳“虎”字(唐高祖李渊祖父名虎),到了王维、李白时代就不避讳“虎”字了。只有本朝开国君主的名字,历代不许触犯。只有宋代规定七世以上的君主名字,仍需避讳。物盛而衰,避讳亦然。它既是宗法制度的产物,必然随着宗法制度的崩溃而消亡。辛亥革命推翻了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延续了二千多年的避讳制度随之宣告终结。

历代王朝的避讳或迟或密,讳禁或宽或严,据其政治需要而有其独自的特点,但就避讳方法而言,可以有以下几种。

1、改字法。 改字就是对君主以及所尊敬者之名改用其他字代替。这种方 法从秦、汉开始使用,历代沿用不废。

《三国志》作者陈寿,因避讳晋宣帝司马懿讳,把《后汉书*灵帝记》中的并州刺史张懿,在《三国志*蜀书*刘二牧传》中改为“张壹”。 杨延昭是大家所熟悉的杨家将中的人物,他本名杨延郎,因避讳宋太祖赵匡胤始祖玄郎讳,改名杨延昭。

因避讳而改地名之例,如号称六朝古都的建康(今南京),本命建业,晋元帝司马睿建都建业时,因避讳晋愍帝司马邺讳,改名“建康”。

2、空字法。即将应避讳之字空而不书,或作“某”,或作空围“口”,或直书“讳”字。

如《史记*孝文本纪》:“元年正月,子某最长,纯后慈仁,请建以为太子。”“某”即汉景帝刘启。

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对当代皇帝以及上至光武帝刘秀五帝之名,皆采用空字法,避而不书,仅作“上讳”二字,更不解释其形、音、义。现见各字,应为后学者所增补。

3缺笔法。“缺笔”是对所避讳之字的最后一笔不写。据考证,为避讳而缺笔之法约起于唐初。

如宋高宗赵构绍兴八年版《世说新语》,即用缺笔法避宋家帝王讳。该书遇

“玄郎”、“敬”、“恒”、“桓”等字皆缺末笔。

4、此外,还有改音法,即读书时遇到讳字,就改变声调或读别的音。此方法一般少见于书面,较多用于日常生活。

避讳问题曾对古籍造成相当的混乱,但如果能加以利用,反过来,又有助于校勘及考古诸方面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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