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社会慈善组织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摘要:本研究旨在分析研究我国慈善组织的发展现状及问题,立足国情,为我国慈善组织的发展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希望能促进慈善组织的健康发展,从而使其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和和谐社会服务。
全文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指出了当前我国慈善组织发展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滞后,政府干预过多,慈善机构发展不完善、公信力不高,慈善组织运行成本解决困难等问题并分析了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第二部分针对我国慈善组织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慈善组织发展的对策和建议;第三部分对全文进行归纳总结。 关键词:慈善组织;存在问题及原因;对策和建议
近年来,随着社会财富的积累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慈善事业也获得了很大的发展。慈善事业作为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衔接社会保障制度、改善贫困群体的生存状况、缓解社会矛盾和提高社会凝聚力、提升公众社会责任与公德起着重要作用,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慈善组织作为慈善事业的载体,作为联系人民和社会的中介组织,他的发展也越来越收到人们的关注。在我国社会体制改革的大环境下,我国慈善组织的发展也面临许多问题。尤其是在去年的汶川地震之后,我国慈善组织存在的问题暴露的更加明显。 首先,从外部和内部两个层次粗略的研究了我国慈善组织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外部环境。
1 政府干预过多。
1.1在我国,慈善机构注册的前提是,必须找到一个主管单位,而且这个主管单位必须是政府部门,这样一来,慈善机构就必须与政府建立很好的关系。也有很多慈善组织由于找不到主管部门而无法注册。
1.2我国法律规定,只有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这一类的“官办慈善组织”才有合法募捐的权利,这样其他的民办慈善组织就失去了竞争力,造成了我国慈善组织募集的资源明显不足的现状。全国每年募集到慈善资源不到全国GDP的0.1%(美国慈善公益团体掌控的资源高达美国GDP的8%-9%)。
1.3慈善组织的发展与政府的大力推动密切相关。大部分民间捐献被作为政府关怀和救助发放给受助对象。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包办的模式对于现代的慈善组织仍然就有很大的影响。但是其实,慈善事业的具体操作过程是排斥政府干预的,因为政府的干预可能改变慈善事业的性质,背离捐献者的意愿.所以,政府的管理理念与政府导向就成为限制慈善事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2 制度环境存在问题,法律法规不完善.
2.1迄今我国尚没有针对性、特定性的专门规范慈善(公益)组织的实体内容的法律与法规条款,即使是已经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亦因缺乏具体的、可供操作的配套政策而难以落实。
2.2慈善捐赠的优惠政策还没有完全得到有效落实。政府促进慈善事业的手段和能力还有待加强,尤其是政府购买服务这套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完整的志愿者服务体系也没有建立起来。这些问题使慈善的能力还没有得到充分释放和激发。
2.3制度框架的限制,冗长的程序以及繁琐的手续也严重制约了慈善组织办事效率的提高,从而阻碍了慈善组织的发展。
2.4我国现有的免税政策相对其他欧美国家和地区还不健全。在我国,只有红十字会和中华
慈善总会这类慈善组织享有完全免税政策,这样也制约了其他组织的发展。 3 慈善意识低下。
尽管自古以来我国就有慈善传统,但却一直未能发育出一个具有明确组织机构的慈善领域.中国的慈善更强调给予者的大方和仁慈,更突出街坊邻里熟人间的互助,并不习惯向陌生人捐赠金钱.这种中国特有的由近及远,由亲及疏的慈善原则导致中国慈善事业的封闭性和内敛性.慈善的道德原则背离了慈善事业的公平与公正的原则,与慈善事业的开放性,广泛性,效率和公正等基本特征不相符合.据不完全统计,美国每年慈善捐款6700多亿元,占美国GDP的5%左右,而我国每年得到慈善捐款占GDP的比例还不到0.1%
人民慈善意识低下,社会捐赠少,慈善组织的发展也就失去了基础。 4 成本困境制约慈善事业的发展。
从事任何一项事业都需要支付成本,慈善事业也不例外。《基金会管理办法》和《公益事业捐赠法》中都明确规定,慈善活动的成本只能“在利息等收人中按照国家标准开支”。这就意味着,当某公益机构“利息收入”很少或者没有时,该机构就将陷入财务困境。不同国家和地区对慈善成本的确认办法不统一,但却普遍认同慈善工作需要成本。如美国100家“最好”慈善机构的平均筹款成本为7%、行政成本也为7%,二者之和占总捐款的14%。但是,我国的市民百姓目前对此还很难接受,认为慈善成本就该由慈善组织自己在善款之外消化。这就使得我国慈善组织常常因为资金成本问题而无法开展许多有利的活动。
二、内部因素。
1慈善组织的数量少, 慈善组织募款能力弱。 我国目前的慈善公益机构仅有100多家,而且绝大多数是“官办”的。并且由于政府和社会对慈善的定位不明确,慈善机构本身能力不足,以及慈善文化不普及,从而使得这些慈善组织动员社会资源的能力较差。而且,长期以来,政府拨款是慈善事业经费的主要来源,慈善组织对政府拨款和补助依赖过强。同时, 我国大部分的捐赠来自国外。例如在中华慈善总会中80%的捐赠来源于海外组织,仅有20%来源于国内。在最近的一份慈善调查中显示,在我国工商部注册的企业有1000多万家,而参加过捐赠的仅有十几万家,也就是说有99%的国内企业没有参加过捐赠。 2 慈善组织机构不健全。
慈善组织自身能力建设与社会转型加速不相适应。社会转型后,政府要转变职能,企业要减少办社会的功能,而中国社会组织的发育程度、承接社会服务的能力相对还比较弱小。我国当前的慈善组织是当代中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和国外非营利机构相比,明显具有许多不足之处.慈善机构的组织建设不规范,尚没有建立起社会性、开放性的全国慈善事业网络化机构,而且机构成员的构成社会覆盖面偏窄;慈善募捐的方式缺乏足够的吸引力,资金来源狭窄,慈善公益系统的规范化有待加强。 3 慈善组织人才缺乏。
慈善组织不健全且人才匮乏。慈善事业涉及到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统计学等许多学科,同时又是一项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的工作。目前慈善机构的队伍现状很不适应慈善事业的发展。我国现在的慈善组织中多数都是一些从政府或者事业单位退下来的人,素质远远不够。慈善事业非常需要高素质、有开拓创新意识、经过正式培训的年轻同志参与。 4 慈善组织的公信力不高。
4.1目前我国政府对慈善组织的管理理念还没有完全从计划经济时代转变过来,仍然采用行政手段而不是法制手段管理慈善组织。即使明文规定了慈善机构是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但区红十字会和慈善会事实上仍有较浓的“官方”色彩。政府以行政手段管理慈善组织也导致监督机制不完善,违法现象时有发生,降低了慈善机构的公信度
4.2慈善组织的透明度不够。目前很多慈善组织不乐意把自己的账目公布,因为一公布便有
问题存在。比如说工作做得不是很多,但是雇了很多人,花在工资、房租、水电上的钱很多。这样一来,人们就不愿意捐钱,因此,这些慈善组织不乐意公布账目,甚至做假账。在慈善组织中不仅需要有一种自愿的精神、公益的精神,更重要的是要有一整套的管理系统。 4.3慈善组织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和内部建设,虽然我国的《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对慈善组织的监督做了较详细的规定,但从中可以看到,注重的是行政监督。慈善组织行业自律的机制还没有建立。特别是随时接受新闻媒体和公众的监督这一点还未做到。一些慈善机构管理上存在漏洞,缺少必要的监督、审计,信息公开制度不健全,善款使用随意性大,影响了公信度。
对我国慈善组织现今存在的这些问题,国家、政府和组织自身都应该做出努力。
一、 国家要完善政策制度,培养公民慈善意识。
1 完善慈善组织的法制体系,营造有利于慈善组织发展的法制环境。
1.1国家要制定专门的切实可行的慈善组织法律法规。规范慈善组织的行为。 1.2完善税收政策,对慈善行为实行减税免税。
1.3减低慈善组织进入的门槛,鼓励慈善组织的建立。 2 培养人民的慈善意识,增强慈善教育。
二、政府应实施宏观调控,深化职能转变。
1 加大宣传力度,培育慈善人才。
1.1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力量,加大对慈善组织的宣传,对慈善行为的表彰。
1.2开展慈善组织人才的专业教育和培训,全面提升慈善组织人员的素质,从而提高慈善组织的整体素质。
2 对慈善组织进行正确的引导和监管。 政府应该从管理者转变成监督者,减少对慈善组织的干预,而将对慈善组织的控制力转向科学的指导和监管上。
3 鼓励机构合作,实行联合募捐。由政府牵头并监督,促进多家慈善组织合作,充分利用资源,强化募捐效果。
4 允许和鼓励民间广泛设立慈善团体和机构。
5 加强慈善组织人员社会保障,提高慈善组织人员福利待遇。
三、慈善组织应积极完善组织结构,提升公信力。
1完善慈善组织内部机构,加强慈善组织能力建设。 1.1创新慈善捐赠活动, 发展多渠道筹集资金。 1.2创新宣传方法,创立慈善组织品牌价值。 1.3规范内部职能划分,提高办事效率。
2 培训和吸纳专业人才,提高组织人员素质。
3 加强慈善组织的诚信建设,增加慈善组织的公信力。
慈善组织提高慈善活动的透明度,要对善款的募集、管理、使用、增值等环节制定公开透明的管理程序,每次较大规模募捐后都要在媒体上详细报告善款善物的募集和分配情况,使其制度化和规范化;及时处理工作失误或责任事故,认真追查私吞捐款的违法行为;积极为受助者开展技能培训;从业人员必须心系弱势群体,尊重受助人的人格尊严和生命尊严,说实话、办实事。
4 探索基金投资,破解成本困境。
慈善事业的财力基础往往表现为各种慈善基金,通过基金的运作施行专项救助计划或支持社区和村庄的发展。实践中,各慈善机构募集到了一定的慈善基金,因担心投资风险,都是将慈善基金存入银行,以获取微薄的利息,这很可能导致基金本金的隐性贬值。要想基金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