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现行保险个人代理人制度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浅谈现行保险个人代理人制度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摘要:坚持落实科学发展现和国家重视挟持 保险 业发展的若干方针政策,促进了保险业 的空前繁荣。但保险个人代理人制度在保险监管中出现了新的问题。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 在保险行业内建立个人代理人档案管理制度,并对其实施有效管控的建议。

关键词:保险 制度 监管 建议

坚 持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重视扶持保险业发展的若干方针政策,促进了保险业的 空前繁荣。截止到 2008年末,全国共有保险公司 130多家,其中人身险公司 59家,保险 中介机构 2327家,共有保险从业人员 322.8万人,其中保险个人代理人 262.9万人。 保险代理人制度从 1992年进入中国大陆。代理人制度指的是由保险监管部门或者保险 行业协会在营运过程中形成的针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的约束机制。在保险代理的发展历史 中,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代理人制度,而我国的代理人制度发展仅 仅只有十几年的历史。该制度对于推动我国保险事业特别是寿险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 贡献。但随着保险市场的不断成熟,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保险个人代理人制度建设在监 管方面出现了新的研究课题。这些研究课题来自保险代理人监管中出现的几个新矛盾。集 中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一个代理人代理多家的现象普遍存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个人保险代理人在代为办理 人寿保险业务时,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一个代理人 代理多家这种现象出现呢 ? 主要是因为各保险公司目前对保险个人代理人的需求远远超过了 保险个人代理人的有效供给。可能有人会反对这种观点,认为个人保险代理人比比皆是, 只要考取代理资格证就可以上岗。其实不然。各家公司争夺的对象实际是占行业 30%的高 绩效人员,即所谓的保险行业的“二八定律”或“三七现象”。这些绩优人员的业务能力 和业务品质要通过一段时间的业务开展才能显现出来。而人身险公司的经营性质决定产品 销售大多为期缴产品销售,对于在人身险公司从业的保险个人代理人来说,续期利益成为 影响其收入的至关重要的

利益。所以保险代理人最初想方设法维持这块利益,通过不断展 业做新单达到公司要求的业绩标准以确保续期利益不丢失。

但事实上,保险公司雨后春笋般地成立,在促进保险业繁荣发展的同时,也加剧了市 场竞争。保险公司对市场份额的激烈争夺不仅体现在产品、价格和服务方面,当前更多的 体现在对保险个人代理人的争夺上。谁拥有更多的人力往往就意味着谁在竞争中占据上风, 占据主动。而最大限度地挖掘对手人力快速壮大自己的实力正好是一箭双雕。所以新成立 公司往往不惜成本、不惜代价用更高的利益吸引人才。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众多的个人保

险代理人选择了一个身份多家代理的做法,而且创造出了羊群效应,使得这种现象在行业 中不断蔓延开来。

二、行业内从业人员流动过于频繁。给保险行业 健康 发展带来一系列隐患 近年来,保险行业的从业人员流动频率远远超出其他行业的人员流动,特别是保险个 人代理人的流动更加趋于非理性。每当一个新公司诞生,原有的保险公司就要承受一次人 员流失的阵痛,这虽然有助于促进原有公司经营管理能力、服务水平提升,促进原有公司 重视人员培养、 教育 ,但从另一个方面也加大了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和经营风险。比如:各家公司为吸引人、留住人,纷纷修订《基本法》,加大财务支持力度,提高手续费率等。 团队的每次非理性集体跳槽都会给新公司带来业绩的快速增长,而同时原有的保险公司若 不能及时补充人员则会出现保费大起大落,严重者甚至会出现局部保费断流,但最终无论 是受益者还是受害者双方都要付出高昂的成本和巨大的代价。倘若长此以往不加以规范, 势必造成恶性循环,对保险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带来重大的隐患。

面对中国保险业如火如荼的良好发展局面,我们不能投鼠忌器,畏首畏尾,要有的放 矢、及时准确地对这种现象进行管控和规范,一种比较有效的管控手段是在保险行业内建 立个人代理人档案,对其实施有效管控。建议如下:

(一、出台行业关于建立保险个人代理人档案的统一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由监管机 关和行业协会制定出统一的档案格式和要求,下发给各保险公司执行。

档案的内容可分为五部分: 1. 个人代理人的全部基本资料;

2. 个人代理人的从业经历及接受教育、培训的记录及得分; 3. 个人代理人各个阶段的业绩情况及日常行为考核情况; 4. 个人代理人的资信状况、受奖惩及是否有违规记录; 5. 整个档案的得分标准及其本人综合得分。 (二、对保险个人代理人档案流转的管控措施。 1. 设计、开发相应的管理软件,建立行业互动平台。

对于达不到限定期限和限定分值的档案不予流转;对于达不到监管要求分值的档案予 以冻结,并通过互动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2. 建立快速、高效、公正、合理的档案流转程序。

保险个人代理人档案建立后在各家公司,必须在监管机关统一电子信息平台上进行操 作,否则不能取得合法有效的代理资格证;应在全国范围内对档案统一编号,这意味着每 个代理人只有一个身份。同一身份第二次出现的时候将被锁定,接受审查。

3. 将代理人 考试 成绩和考试号记入档案和互动平台,由监管机关发放工号,否则不予 发放代理人资格证。

保险代理人在当今保险行业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必须加大监管力度,才能有效 保证保险市场的平衡稳定,保险业务的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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