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斯_韦伯的行政组织理论

马克斯 韦伯的行政组织理论

韦伯的行政组织理论大体可分为三部分——(一)理想的行政组织:韦伯理想的行政组织主要特点为,1、组织成员的一切活动,都必须遵守一定的程序,其目的是为了实现组织目标;2、组织目标的实现,必须实行劳动分工;3、按等级制度形成一个指挥链;4、在人员关系上,表现为一种非人格化的关系,换句话说,他们之间是一种指挥和服从的关系,这种关系由不同的职位和职位的高低来决定;5、承担每个职位的人都需经过甄选,并经过考试和培训;6、人员实行委任制,所有的管理人员都是任命的,而不是选举的;7、管理人员非组织所有者;8、管理人员有固定的薪金,并且有明文规定的升迁制度和考核制度;9、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中的法规和纪律,这些规则不受个人感情的影响,适用于一切情况。韦伯认为,这种理想的行政组织是最符合理性原则的,其效率是最高的。

(二)韦伯对权力的分类:韦伯指出,任何一种组织都是以某种形式的权力为基础的。他把权力划分为三大类,1、合理的法定权力;2、传统的权力;3、神授的权力。韦伯认为,在这三种权力当中只有合理和法定的权力是行政组织的基础,因为这种权力能保证管理的连续性和合理性,能按照人的才干来选拔人才,并按照法定的程序来行使权力。这是保证组织能够健康发展的最好的权力形式。

(三)理想的行政组织管理制度:韦伯认为,行政组织中除了最高领导外的每一个官员,都应按下列准则被任命和行使职能,1、他们在人身上是自由的;2、他们按明确规定的职务等级系列组织起来;3、每一职务都有明确规定的法律意义上的职权范围;4、职务是通过自由契约关系来承担的;5、候选人是以技术水平为依据挑选出来的,他们是被任命而非选举的;6、他们有固定的薪金报酬,绝大多数有权享受养老金,雇佣当局只有在某些情况下才有权解雇这些官员,但这些官员则始终有辞职的自由;7、这个工作是任职者唯一的,或至少是主要工作;8、它成为一种职业,有着一种按年资或成就或两者兼有之的升迁制度,升迁由上级的判断来决定;9、官员在完全同所管理财产的所有权无关的情况下工作,且不能滥用职权;10、他在行使职权时受到严格而系统的纪律约束和控制。

以上是韦伯的行政组织理论的主要内容,他的理论在行政管理的组织机构中具有相当的先进性。但由于在他提出自己理论的时候,社会文化和历史条件还没有形成对行政组织理论的需求,所以在理论提出后并未引起重视。当四、五十年代以后,由于社会组织规模不断扩大,人们开始发现韦伯的天才贡献。然而,韦伯的理论也绝非尽善尽美——由于他的研究仅仅侧重对组织内部的静态研究,从而忽视了社会环境对组织的影响和组织的动态变化以及组织成员的社会需求等,基于此新古典组织理论(巴纳德等)、现代组织理论(伍德沃德等)开始对其进行修正和补充。祝好!

新公共服务理论——公共行政官员在其管理公共组织和执行公共政策时应该集中于承担为公民服务和向公民放权的职责,他们的工作重点既不应该是为政府航船掌舵,也不应该是为其“划桨”,而应该是建立一些明显具有完善整合力和回应力的公共机构。具体来说,新公共服务理论有七项核心主张:

1. 政府的职能是服务,而不是掌舵,即公务员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就在于帮助公民表达和实现他们的共同利益,而非试图在新的方向上控制或驾驭他们。其角色从控制转变为议程安排、使相关各方坐到一起,为促进公共问题的解决进行协商、提供便利,不是服务的直接供给者,而是调停者、中介者甚或裁判员。

2.公共利益是目标而非副产品,追求公共利益,即公共行政官员必须致力于建立集体的共同的公共利益观念,这个目标不是要在个人选择的驱动下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而是要创造共享利益和共同责任。政府的作用将更多地体现在把人们聚集到能无拘无束、真诚地进行对话的环境中,共商社会应该选择的发展方向,还有责任确保经由这些程序而产生的解决方案完全符合公正和公平的规范,确保公共利益居于主导地位。

3.在思想上要具有战略性,在行动上要具有民主性即战略地思考、民主的行动,即符合公共需要的政策和计划,通过集体努力和协作的过程,能够最有效地、最负责任地得到贯彻执行。通过对公民教育方案的参与以及对公民领袖更广泛的培养,政府可以激发人们重新恢复原本应有的公民自豪感和公民责任感,而且这种自豪感和责任感会进一步发展成为在许多层次都会出现的一种更强烈的参与意愿。

4.为公民服务,而不是为顾客服务:即公共利益源于对共同价值准则的对话协商,而不是个体自我利益的简单相加。因此,公务员不仅仅要回应“顾客”的需求,而且更要关注建设政府与公民之间、公民与公民之间的信任与合作关系。

5.责任并不是单一的,即公务员不应当仅仅关注市场,他们也应该关注宪法和法令,关注社会价值观、政治行为准则、职业标准和公民利益。公共行政官员应该受到包括公民利益、宪法法令、其他机构、其他层次的政府、媒体、职业标准、社区价值观念和价值标准、环境因素、民主规范、公民需要在内的各种制度和标准等复杂因素的综合影响,而且他们应该对这些制度和标准等复杂因素负责。

6.重视人,而不只是重视生产率,即公共组织及其所参与的网络,如果能在尊重所有人的基础上通过合作和共同领导的过程来运作,它们最终就更有可能获得成功。公共行政官员既不像传统公共行政理论所认为的那样只是需要保障和组织一种官僚职业的雇员,也不像新公共管理理论所主张的那样只是市场的参与者,他们的动机和报酬远不只是一个薪水或保障的问题,他们希望与别人的生活有所区别,因此要分享领导权,它具有相互尊重、彼此适应和互相支持的特点。

7.公民权和公民服务比企业家精神更重,超越企业家身份,重视公民身份,与视公共资金为己所有的企业家式行事方式相比,如果公务员和公民都致力于为社会做出有意义的贡献,那么公共利益就会得到更好的实现。新公共管理理论鼓励公共行政官员采取企业家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这样会导致他们所追求的目标只是在于最大限度地提高生产率和满足顾客的需求,而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行政官员不是他们机构和项目的企业所有者,政府的所有者是公民。行政官员有责任通过担当公共资源的管理员、公共组织的监督者、公民权利和民主对话的促进者、社区参与的催化剂以及基层领导等角色来为公民服务。他们不仅要分享权利,通过人民来工作,通过中介服务来解决公共问题,而且还必须将其在治理过程中的角色重新定位为负责任的参与者,而非企业家。

行政管理理论由德国古典管理学派代表人马科思?韦伯提出,他提出的行政组织体系结构主要分为3层,相当于现在人们还广泛应用的高级管理阶层、中级管理阶层和低级管理阶层。韦伯被称为“组织理论之父”。

韦伯的理想的行政组织体系的基本含义

他的所谓的理想行政组织体系理论,原意是通过职务或职位而不是通过个人或世袭地位来管理。这是一个有关集体活动理性化的社会学概念。他所讲的“理想的”,不是指最合乎需要的,而是指抽象的、纯粹的组织形态。

韦伯的理想的行政组织体系的主要内容

韦伯关于最好的管理制度的概念同泰罗的想法非常相似。他们都认为,管理行为是以知识为依据进行控制,领导者应有胜任工作的能力,应该依据事实而不是依据主观猜想进行领导:韦伯的理想的行政组织体系的主要内容是:

(1)把在一个组织中为了实现目标所需的全部活动都划分为各种基本作业,作为任务分配给组织中的各个成员。组织中的每一个职位都有明文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经过最大限度的分工,在组织的每个环节上,就可以由拥有必要职权的专家完成各项任务。 (2)各种职务和职位按职权的等级原则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指挥体系或阶层体系,每一个下级接受他的上级的控制和监督,这个下级不仅要对自己的行动负责,还要对他的下级的行动负责。为此,他必须对自己的下级拥有权力,能发出下级必须服从的命令。

(3)组织中人的任用,完全根据职务的要求,通过正式考试或教育训练来实现。每个职位的人员必须称职,同时也不能随意免职。

(4)除了某些按规定必须通过选举产生的公职外,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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