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核审核工作底稿
编号: 拟推荐挂牌公司全称: 审核工作期间 内核人员姓名 抽查记录 抽查底稿名称 身份:注册会计师 □ 律 师 □ 行业专家 □ 其他内核人员 □ 取得资尽职调查方料是否法是否适当 适当 编号 调查结论披露是否是否适当 充分 审核事项 问题 要求与建议 一、业务整合 2014年开始,XX的实际控制人XX逐步将原XX的业务资源(包括客户关系、供应商管理、经营管理团队等)逐渐转移至有限公司。2015年10月29日,XX向X出售XX全部股权的95.50%(382.00万元整)转让给股东李长兴。交易价格总额是多少?交易时XX的每股净资产是多少?定价是否公允?交易是否真实?X的背景情况,是否具有支付股款能力? 二、房屋租赁 1、公开转让说明书第66页,公司租赁X的房产没有房产证,注1的解释是否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2、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向X的租赁合同至2016.4.7已过期,请补充后续补签情况。 三、业务合同 公开转让说明书第77页,“采购合同”的注2提及“2014年的供应商未签订合同,以银行流水、业务发生凭证、访谈记录等证实与XX的合作关系。”请补充形成原因、现况及潜在法律风险。 审核意见 尽职调查工作是否符合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要求 信息披露是否符合信息披露规则要求 是否符合挂牌条件 是否同意推荐挂牌 签名栏 补充意见栏(如适用) 说明: 1、注册会计师、律师和行业专家发表专业审核意见时,应重点关注《关于做好制作和报送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附件2“拟推荐挂牌公司风险评估表”中的拟推荐挂牌公司风险事项,其中注册会计师重点关注财产权属、异常交易、关联方及其交易、无形资产、财务状况、资产减值,律师重点关注股权结构与股权转让、股东出资与增资、资产权属、同业竞争、独立性,行业专家重点关注持续经营能力,同时,还应关注根据职业判断认为重大的其他专业事项,以及其他重大事项。 2、其他内核小组成员可参考注册会计师、律师和行业专家审核重点进行审核。 3、审核事项主要包括: (1)问题:即存在问题的基本情况,存在的调查结论不适当,或尽职调查方法是否适当,或取得的尽职调查资料是否适当,或信息披露不充分的情况。 (2)要求与建议:包括补充取得适当的调查资料,或补充采取适当的调查方法,或补充披露信息,必要的要求公司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该事项的影响。 4、对于审核意见中,附条件同意推荐挂牌的,内核会议成员应在补充意见栏中,发表最终审核意见,并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