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课实现人生的价值

第十二课 实现人生的价值 第一课时 价值与价值观

教育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1)识记价值与价值观的含义,价值观的导向作用。 (2)理解人的价值以及如何评价人的价值。

(3)运用所学知识,联系实际,说明人的价值在于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 2.能力目标:

通过价值和价值观的学习,使学生初步具有认识和分析事物价值的能力,正确认识和评价人的价值的能力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通过学习,初步树立起在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中实现人生价值的正确人生价值观,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自觉为社会创造价值。 教学重难点

1.重点:人的价值及其评价标准。

2.难点:价值观的内涵及特征;怎样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局部利益与广大人民利益之间的关系。 课堂教学方法

谈话法、讨论法、提问法、练习法等。 一、导入新课

材料与问题探究:有人说金钱是万能的,有钱能使鬼推磨,有了金钱就有了一切;有人说金钱虽是财富的象征,但不是人生的全部,对金钱要取之有道,用之有益。有人说权力是利益,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有人说权力就是责任,使用权力需谨慎,要做到权为民用。

面对同一事物同一问题,为什么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看法,作出不同的选择?不同的看法和选择为什么会对我们的行为产生不同的结果?要回答这些问题,就需要了解什么是价值,什么是价值观,价值观有什么作用等问题。这节课,我们就共同探讨这些问题。 二、学习新课

(一)、人的价值

教师引导学生回顾经济学中所学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概念。

在经济学中价值是指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使用价值是指商品所具有的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自然属性。

教师:请同学们阅读教材P96材料。

探究问题:哲学上讲的价值是什么?它与经济学中所讲的价值是否相同? 学生回答略,教师小结。 1、价值的基本含义

哲学上所说的价值是事物所具有的能够满足主体需要的属性和功能。它涵盖了各个不同领域事物的价值,具有高度的概念性和普遍性。

教师和学生分析比较人和事物的价值的区别,引出对人的价值的正确理解。 2、人的价值

师生共同分析:物(作为客体)——以自己的属性和功能来满足人的需要;人(作为客体)——以自己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来满足他人和自己的需要;人(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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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享受他人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

由此可以得出:人的价值在于创造价值,在于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即通过自己的活动满足自己所属的社会、他人以及自己的需要。

3、对一个人的价值的评价

人既是价值的创造者,又是价值的享受者。

由此引出问题,怎样评价人的价值,是看他创造了多少价值还是看他享受了多少他人创造的价值?结合现实生活中人的各种思想现状进行讨论,评价。关于为什么要把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即人的社会价值作为衡量人生价值大小的标准,教师可作以下分析:

当贡献为零——社会不可能存在;当贡献等于索取——社会停滞不前;当贡献小于索取——社会萎缩退化;当贡献大于索取——社会得到进一步发展。

由此得出结论:对一个人价值的评定,主要看他贡献了什么,而非索取了什么。 请同学们阅读理解下面的材料:

材料一:徐虎说:你不贡献,我不贡献,谁来贡献;他也索取,我也索取,向谁索取。

材料二:教材P97展示了河南省登封市公安局长任长霞的图片,她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保一方百姓平安,在贡献中实现了自身的人生价值的感人事迹。用以说明在今天,评价一个人的价值的大小就是看他为社会为人民贡献了什么。这种贡献最根本的是对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事业的贡献。在今天主要是对工人阶级为代表的广大人民群众的贡献。 教师:这说明了什么道理?(过渡)

(二)、价值观的导向作用

1、价值观的基本含义(从上面的学习自然过渡到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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