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联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武汉三合利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扩展的客观需要,本着取长补短、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借助社会资源拓展联营工程项目,规范联营工程项目管理,降低联营工程项目风险,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联营方”指:公司以外且具备工程项目需要的相应施工资质或劳务资质、资金、人员、材料、设备等生产要素,有履约能力并愿意接受本管理办法约束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联营项目是公司为适应市场环境,整合外部优质资源而采取的一种项目管理模式。公司和联营方为发挥自身优势,签订联营协议书,组建项目经理部,承接工程、完成施工任务、实现经济效益、共同承担经营风险。

第四条 联营项目分为以下两类:

1、联营方投资合作模式:公司承接项目后,联营方投入一定的资金、材料、设备等生产要素,项目由联营方独自经营管理,我方主要参与联营项目的成本管理、财务管理。工程施工完成后,公司对联营项目按照工程结算总价收取固定比例的管理费用,无论项目盈亏,公司都应收取上述管理费。

2、联营方共同管理模式:双方共同营销并承接项目后,各方根据项目的需要投入生产要素,联营双方共同对项目进行管理。项目完成后各方根据自身的投入,对项目的盈亏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办法按照专业分包招标、劳务分包招标、物资采购招标三部分规定了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招标采购流程、合同管理审批流程、分包结算办理流

程等方面管理程序及要求。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武汉三合利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联营项目。

第二章 专业分包招标

第七条 专业分包招标各职能部门职责 1、市场商务部职责

1)负责专业分包资格审查、建立和管理合格分包信息库工作。 2)负责监督、审查专业分包的招标组织流程工作。 3)配合项目部做好专业分包备案工作。 4)负责审核专业分包招标文件、合同文件。 5)负责监督专业分包工程的实施及结算工作。

2、财务管理部、物资采购部、工程技术部、行政人事部职责: 1)参与专业分包的考察工作。

2)参与专业分包招标文件的起草、评审工作。 3)参与专业分包的开标、评标工作。

4)参与专业分包合同的起草、评审、谈判工作。 3、项目部职责

1)编制、报送工程分包总体计划。

2)报送《单项工程分包招标申请表招标申请表》。

3)编制专业分包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并组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区域经理对初稿进行评审。

4)组织专业分包的考察工作及开标、评标工作。 5)组织专业分包合同文件的起草、评审、谈判工作。

第八条 招标管理规定

1、工程施工主合同签订两周之内,项目部应根据施工合同、施工图纸、施工工方案等文件编制工程分包总体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拟分包内容、工程量、分承包方进场时间、所需劳动力及设备数量、造价等内容,报送公司市场商务部备案。

2、单项招标计划必须在分承包方计划进场时间前30 天按公司规定报送《单项工程分包招标申请》。

3、分包计划表要求数量准确,若结算金额(除变更)超过合同额的15%(含)以上,项目部需书面报告公司市场商务部,由公司市场商务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

4、公司市场商务部根据项目部报送的《单项工程分包招标申请表》确定工程招标模式,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九条 招标工作程序 1、邀请招标程序

1)公司市场商务部与项目部共同收集投标报名单位的资料,共同制定资格预审条件。

2)通过资格预审选择3~5 家合格分承包方参加投标,投标单位均应有能力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工作。

3)项目部织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后签署《专业分包评标记录表》,报公司市场商务部审核,审核完成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确定中标单位。

4)项目部对中标单位下发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单位。

3、公开议标程序:特殊情况确需单向议标的工程,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项目部组织议标。议标结论经项目部和各部门评审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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