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笔者以人教版高中语文课本的文言文篇目为例,解说“之”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及被“之”取消句子独立性后的结构在句中的语法功能。
关键词: 之; 句子独立性; 语法功能
中图分类号: h109.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2)03-0199-01 一、被“之”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主谓结构作句子的主语 举例:
(1)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韩愈《师说》) (2)老臣窃以为媪之爱燕后,贤于长安君。(《触龙说赵太后》) 上述各句,“之”字连接的主谓结构一旦独立出来,其有主有谓,表意相对完整,若再拥有独立的语调和句末点号,则都可成为独立的句子,如“师道不传”、“媪爱燕后”但加一“之”字后,(1)句,被“之”取消独立性的主谓短语,做整个句子的主语,是被陈述的对象。(2)被“之”取消独立性的主谓短语,仅作句子宾语部分的小主语。 二、被“之”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主谓结构作整个句子的宾语 举例:
(1)寡人不知其力之不足也。(《勾践灭吴》) 本句中,“寡人”是陈述对象,是主语;“不知”是陈述内容,是谓语;“其力之不足”是“不知”的宾语。而在宾语“其力之不足”中,“其力”是陈述对象;“不足”则是陈述的内容。“其力不足”表意相对完整,若具有独立的陈述语调和句末点号,则成一主谓句。在它的主谓间加一“之”字,则使它失去独立成句的语调,失去句子独立性,只作全句的宾语。 (2)所以遣将守关者,备他盗之出入与非常也。(《鸿门宴》)
上述(2)句,被“之”取消句子独立性后的主谓短语充当句子的宾语。
三、一个句子中,前后都用“之”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中间往往用逗号隔开,则前为主语,后为谓语或宾语 举例:
(1)邻之厚,君之薄也。(《烛之武退秦师》) (2)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韩愈《师说》) (3)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初中课文《隆中对》) (1)(2)句,属文言判断句句式,与现代汉语判断句比较,则无判断动词“是”“就是”。“邻之厚”“道之所存”是陈述对象,作主语,“君之薄也”“师之所存也”是陈述内容,作谓语。(3)句属比喻句,“孤之有孔明”是本体,是陈述对象,作主语;“犹”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比喻词“像”,作谓语;“鱼之有水”是喻体,作宾语。 四、被“之”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主谓结构作状语 分两种情况:
1.在句中作状语。如:
(1)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张溥《五人墓碑记》) (2)王无异〔于百姓之以王为爱〕也。(《齐桓晋文之事》) 第(1)句是一个典型的“??者??也”判断句,“五人”是陈述对象,作主语,“激于义而死焉”是陈述的内容,作谓语。“当蓼洲周公之被逮”在句中作表时间的状语。(2)句的“百姓之以王为爱”在句中是后置状语,其修饰限制的谓语动词是“无异”。 2.在句首充当时间状语。如: (1)臣之壮也,犹不如人。(《烛之武退秦师》) (2)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君亦无所害。(《烛之武退秦师》) 第(1)句,“之”连接的主谓结构被取消独立性后,被一分为二,而不再是一个连接紧
密的短语。“之”前的“臣”是全句陈述的对象,为全句的主语,“之”后的“壮”翻译时都可加上“??的时候”,成为句中表时间的状语,全句的谓语在逗号后,为“不如”。 (2)句与(1)句略有不同。被“之”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主谓结构,整体作句首表时间的状语。整个句子的主语、谓语都在逗号后。第(2)句主语被省略,为“我国”或“郑国”。 五、“之”用在主语与“于”构成的介宾短语之间,共同形成一个主谓短语作句子的主语
针对该类型,吕叔湘说:“‘于’又可以作为‘对于’讲,表对待关系。用这个‘于’字造成的附加语多数在动词之前。”“有时候这种附加语还可以连在主语后面,造成一个主谓短语。”注此类句子有:
(1)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寡人之于国也》) (2)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齐桓晋文之事》)
(1)句“寡人之于国”在句中是吕叔湘说的“附加语还可以连在主语后面”造成的“主谓短语”,是陈述对象,作主语,后用“也”字表提顿,等待下文的陈述。“尽心焉耳矣”是对“寡人之于国也”的解说,在句中充当谓语。(2)句“君子之于禽兽也”同此。 六、被“之”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主谓结构作复句的分句 举例:
(1)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触龙说赵太后》) (2)卒以吾郡之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张溥《五人墓碑记》) (3)王之好乐甚,则齐国其庶几乎?(《庄暴见孟子》) (4)吾王之好鼓乐,夫何使我至于此极也?(《庄暴见孟子》) (5)屈平之作《离骚》,盖自怨生也。(《屈原列传》) (1)句为假设复句,“父母之爱子”提出假设,“则为之计深远”推论结果。(2)句为因果复句,“以吾郡之发愤一击”为因,“不敢复有株治”为果。(3)句为条件复句,“王之好乐甚”提出条件,“则齐国其庶几乎”是推论的结果。(4)句为转折复句,在语义上,后一分句同被“之”取消句子独立性的分句相反相对。(5)句为因果复句,前一分句为果,后一分句为因。 七、“之”用在主语和“所”字结构或“所以”构成的谓语之间,被取消句子独立性后的主谓结构作句子的主语、谓语、宾语或作复句的分句 举例:
(1)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韩愈《师说》) (2)恣君之所使之。(《触龙说赵太后》) (3)朝济而夕设版焉,君之所知也。(《烛之武退秦师》)
(4)圣人之所以为圣,愚人之所以为愚,其皆出于此乎?(韩愈《师道》) (5)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苏轼《赤壁赋》)
(1)句为判断句,被“之”和“所”取消句子独立性后的两个主谓结构分别充当句子的主语、谓语。(2)句,被“之”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主谓结构作“恣”的宾语。(3)句是判断句,“朝济而夕设版焉”是句子的主语,“君之所知也”充当整个判断句的谓语。(4)句被“之”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主谓结构在因果复句中充当分句,都属于因果复句中表结果的分句。(5)句“吾之所有”在假设复句中,作“非”的宾语,然后共同构成提出假设的分句。 总之,运用现代汉语语法知识,结合古代汉语用语实际,便可探见“之”在主谓间取消句子独立性的特点、类型,可明晰被取消句子独立性的结构的语法功能,也可使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都变得更明了、更深入、更透彻。